不會吧?
他已經有了女朋友,而他的工具,倒是一個收集紅人。
“曹峰,你哄人也不找個像樣的來由?”
這個標緻的女孩,是他一向在等的女朋友?
因為一隻表,小網紅就一向喊著“老公”,“老公”,“哇”的叫個不斷。
這一去就是半天了。
這款腕錶在黴國已經非常風行了。
宏康臉上苦笑。
冇傳聞這小子有女朋友啊。
代價從9 W到13 W不等。
轟!
李若冰一馬搶先地朝車上走去。
畢竟,在這個天下,款項就是統統。
四周的人都叫她李總?
她的皮膚很白,白淨透亮。
他嗬嗬一笑,走到李若冰麵前,將那包東西拿了過來。
光棍又如何?
他看了一眼腕錶,有些肉痛地把它取了下來。
一身板正的玄色西裝,在她的身上,顯得格外隨便。
八十萬,才兩件衣服?
他看了看曹峰,發明他身上穿戴一身西裝,看起來很馳名流風采,隻是不曉得是哪個品牌的。
這是一種特彆的斑斕。
冇吃過豬肉,好歹見過豬跑。
他就曉得,這孫子,是捨不得的。
罷了罷了。
“既然有這麼多腕錶,那就送你女朋友一個吧。”
假貨很多,幾近到處可見。
很高貴,很不輕易獲得!
很較著,這隻腕錶是從舊貨店裡淘來的。
又冇吃你家大米。
一個是蛇妖,一個是裝逼,這兩人倒是挺班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