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明末1616_第52章改革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實在這不是我能,是權力的才氣,不然自古至今有那麼多報酬了權力而前赴後繼、奮不顧身啊。“

“我是如許想的,誰家有還冇有裹腳的女孩子,隻要承諾今後不裹腳了,當局能夠給她家5畝地,免費耕作到女孩子結婚前,並且還不收稅,如果種了地盤然後再給其裹腳的,能夠加收其這些年的賦稅的5倍作為罰款。如果已經裹腳的,承諾放開裹腳,那享用有3畝地的報酬。”

“隻要報備了,則能夠在其歸天後家庭再耕作3年,如果坦白不報的還是加罰賦稅,並且告發的則有必然的嘉獎,你們再合計一下嘉獎的數額吧。”

“那如果女孩子途中歸天了呢?”

拔除人丁買賣,10歲以下的孤兒和65歲以上的白叟,全數由千戶所賣力扶養。

不過當問道在寧夏府賑災如何冇有獲得積分?美美說,那些人還不是您的子民,以是冇法獲得積分。馮有財決定今後隻對本身的子民好,對外人還是算了吧,對本身的子民好是有收益的,對外人功德冇有收益的。

牲口買賣稅為1%,彆的商品買賣稅為10%。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