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局狼人殺》是由米未傳媒出品的收集綜藝,米未傳媒坐落在都城,為了節製節目流程,錄製現場就安排在公司四周的拍照棚中。作為一名淺顯佳賓,林晨一樣需求趕到都城錄製節目。
事理很簡樸,明星也有品級辨彆,對於超一線明星來講,經紀人可有可無,他們本身就是品牌,不需求經紀人自帶的資本,反而是時髦圈,告白商,導演求著他們接告白,接代言。
很多外人不明白經紀人對明星的首要性,以為經紀人剝奪明星自在,甚麼事情都冇做卻分走明星部分支出。如果在碰到馬宋之流,不但賺的錢被拿走一份,本身老婆都會被偷走。既然經紀人弊大於利,明星為甚麼需求經紀人。
對於林晨來講,劉琳不是帶領也不是合作人,而是熊貓保舉的帶路人。兩人有冇有機彙合作,能夠走多遠,兩邊都有挑選權。
從資格上來講,劉琳是經紀人界一名大前輩,從20世紀末至今有二十多年帶明星的經曆,期間也見證著文娛圈的生長,受過本錢的打擊。可惜機遇普通,冇有抓住寥寥數次機遇,乃至於到現在還是三流經紀人,部下連一名二線明星也冇有。
即便最頂尖的超一線明星也需求經紀人這雙赤手套做很多不便利做的事情,比如說回絕某位大佬聘請,做了某些事情被暴光後,偶爾的情感發作等等,統統事情都能推到經紀人身上,始終保持本身的前輩。
十月尾,顛末三個多小時飛翔,林晨再次來到都城,比擬較四個月前的蒼茫與鎮靜,現在的他多了一份安閒,因為他是受邀而來,插手《飯局狼人殺》的節目次製。
來到節目組旅店,事情職員一樣對他們愛理不睬,扔給他們一個房卡就倉猝分開,多問一句就收到明白眼,全部劇組從上到下貌似都不太待見他們。
“淩晨,《飯局狼人殺》跟我們《Panda Kill》分歧,佳賓們是小馳名譽的明星,他們更實際,也更龐大,不要想著跟他們拉乾係,做朋友。在冇馳名譽之前,我獨一能夠給的建議是:不急不躁,謙遜有禮,不遠不近。”
比擬較王牌經紀人,其他品級的經紀人也各有資本。以是明星跟經紀人之間,經紀人不是可有可無的部屬,反而是劃一的合作者,乃至是高人一等的帶領。
脾氣不可,不管有多少資本,外在前提如何出眾,背景多麼驚人,火起來的機遇都不大。對方惹不起還躲不起嗎?即便躲不開,那就先供著,合作結束立馬拜拜,一輩子都不想再次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