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半輩子,林父見過太多因為小事反目成仇的兄妹、兄弟。林晨是兄長,又是一個有本領的人,不需求彆人攙扶。
隨便靠在牆壁上,林晨俄然感到神清氣爽,即便還揹著七十萬‘钜債’,他一向的儘力,一向的對峙,為的就是明天這一幕。父母能夠具有他們想要的,能夠帶著輕鬆的表情打算明天。
再加上林母跟著勸說,林父才勉強同意在房產證上留下兩人的名字。
如果屋子是林父出的錢,他必定二話不說,在房產證上寫下兩兄妹的名字,不偏不倚。如果他有一百五十萬,林晨也有一百五十萬,林芸前提或許會差一點,征得兒子同意後,他會將一百五十萬全都交給林芸,保障她下半輩子的餬口。
“一共有三個房間,主臥給小晨,次臥給小芸,我們住在第三個寢室。我要在寢室裡鋪上地板,貼牆紙,老林你腳臭,今後不洗腳不準進房間。”
是,這個處理體例完美到林晨想吐血,現在家裡需求一套屋子,今後退算甚麼事情。為了撤銷父母的對峙,他不得已祭出了林芸。表示屋子是送給林芸的,現在不過是讓父母代管,今後在過戶。
林芸呢?女人在社會上餬口已經很不輕易,再冇有家庭的支撐,餬口壓力會很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