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說的也有事理,但不過,就在此時!
回想一下傑瑞德的話,恐怕這傢夥之前就被狀師坑過吧?
羅耀翔同意了,但不過,羅耀翔還把目光看向了王獻虎。
“大師請看!”隻見喬納森的手上拿出了一本書,這本書上麵寫的是《青の炎》!
當然了,法庭結束了本身的親人老友過來安撫,但不過,有一小我也過來了……
不過,法官那邊可挺成心機的,“不要會商與本案不相乾的案件。”
“寂靜!”人家法官但是要麵子的,不能讓你這麼吼怒公堂。
“法官大人,以M1911如許的大口徑手槍。那種貼身的間隔,隻需求一槍便能夠停止安德森先生的行動了,那麼,為甚麼羅先生要開三槍呢?”
不過,方纔真的是透露賦性了,好險……抹了把汗……
這兩個案子,除了殺人的一個是槍,另一個是刀,就這麼點兒不同,剩下的……好吧,這全都是表象,但人們看到了表象就會這麼想的呀。
這小我恰是張文華!
賣的還不錯?好呀!
如何考慮的?
歸正小說裡就是如許的,小說裡的情節是,櫛森秀一是勾引了他的朋友擄掠本身看店的阿誰便當店,然後也在膠葛倒地的時候,他把刀子換成了真刀,殺死了本身的好朋友。
現在的案情等因而一下子就產生了龐大的偏轉,因為這統統的確是就像喬納森說的那樣,幾近是完整合適《青之炎》這本小說裡的情節,那麼……
如何答覆?因為羅耀翔曉得如果本身不扯謊,那麼就對本身倒黴,但是本身扯謊,那麼很有能夠將來對本身更加的倒黴。因而乎……
啥?我說話這個口音……
之前有報導嘛,來旁聽的人還真很多,張文華。王獻虎也都在,不過,更多的人啊,就是美國這老百姓,大師也都是把這個事兒當作個樂子看,因為就這類官司吧……真的是挺造笑的。
“羅先生!我現在叨教你,我但願你不要扯謊!請答覆是或者不是!我的題目是,你有冇有看過這本書!”
公然,被這個混蛋給操縱到了!
“COME-ON!”就連坐在旁聽席裡的老克都聽不下去了。
哎呀,你們不消擔憂,冇乾係的……
實在,羅耀翔是不成能成為殺人犯的,因為美國法律就是如許,一案不二審,除非當時就阿誰刑事案件再上訴,但較著阿誰成果是很明白的,完整冇需求。
“法官大人,絕對有乾係!”
羅耀翔從速把話給說完,“阿誰時候這個案子還冇有產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