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起去吧。”
“隻能爭奪在唱的時候不搶拍、不跑調了!”
劉椹身高一米八擺佈,身材肥胖,留著寸頭,麵龐平平無奇,但是黑框眼鏡前麵卻遮著一雙通俗的黑眸:
這可都是人脈!
“對。”
白鷺回道:“他們每小我情願付出30萬的版權利用費。”
“開端的時候,他們另有點躊躇。”
除非給他們隻是要演唱權,要不然30萬,趙小北底子不會給他們!
“但是在曉得主導歌曲改編的人是你的時候,他們全都同意了,不過提出了一個前提。”
因為歌曲是現成的,趙小北在寫出來以後,直接把新歌的詞曲提交了上去。
“好傢夥,這是把我當羊毛薅了!”
王沅元:“代價有點高了,不過趙教員確切值這個價!”
以後,他讓張半夏聯絡央視春晚節目組,要求臨時改換《陽光與明天》這首歌。
等了足足有5分鐘,手機才持續震驚起來:
臨時改歌?
白鷺那張嬌俏的小臉都皺到了一起:
遵循趙小北手頭的節目表來看,《陽光與明天》是由四位歌手來共同歸納的。
換句話說,人家唱得如何樣,趙小北可一點都不清楚。
趙小北苦笑了一聲,“你這環境,我估計應當不是個例,就像你說的,不是不想唱,就是集合不了重視力。”
不要藐視了這零點零幾!
“就是在春晚演唱完歌曲以後,也能持續唱這首歌。”
光演唱權?
零點零幾,是很大的衝破了!
“甚麼前提?”趙小北問道。
萬一人家不想換呢?
“他們想要也能夠,30萬的受權費我能夠接管,但是我要50%的歌曲收益。”
趙小北則是苦比地聯絡起了張半夏。
趙小北想了想,“歸正也得簽版權受權條約,乾脆就把事情都辦了。”
“相同好了。”
本年他也才35歲,就已經是雙料視帝、影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