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死了人,但像這類普通的民事膠葛,河南尹和司隸校尉當然冇工夫去理睬。因而這紙訴狀就送到了洛陽令曹攄的案頭。
“為我族兄舒晏送信而來。”
“若果如此呢?”
“破鈔六十萬錢。”
“對啊。荀兄身為廷尉監,專管訴訟。如此看來,此事底子不敷多慮了。”
比玉一聽,驚奇道:“你一時說人家不肯甘休,一時又說冇有賠錢一說。這令小弟非常蒼茫,就教荀兄高見。”
“甚麼信這麼首要麼,值得特地來跑一趟?”
可就是等不來荀寶的一個動靜。幾次到荀府去找他,一向見不到麵。舒晏覺得是施家不肯讓步,荀寶冇有補救勝利,冇體例又找到施家去。成果更遭,連門都進不去,也冇有人給通稟。幾番下來,老是無功而返。
舒金照實交代道:“那天我與我弟在城外洛河船埠不期而遇我族兄,非常欣喜,便一同進城來。我們弟兄多年冇有見麵,倍覺靠近,一起走,一起談笑。誰猜想到施家的犢車俄然從背後衝了過來,像箭一樣快,我弟弟來不及躲閃,當場就被撞倒,冇半晌就死了。我弟弟正當年少,平白無端地就死在他們的車下。我父親老來喪子,我也落空了獨一的手足,這對我舒家實在是莫大的禍事,哀告上官為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