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纏_Chapter 74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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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嘗試的究竟還是簡樸的闡發,都奉告我們叛變是每小我的最好挑選。以是終究兩小我都會挑選叛變,而同服刑2年,這就是囚徒窘境的成果。

因為我們已經重視到通過增加相同來建立信賴並不能改良成果,那麼有哪些改良總收益的體例呢?

既然每小我都作了對本身而言的最優挑選,為甚麼這還是一個窘境?答案之一是“總收益”降落了。把兩小我的服刑年紀之和相加,你會發明這並非是這兩人個人的最好挑選,因為從總刑期來看,共同合作的總刑期1年要優於共同叛變的總刑期4年。信賴你已經發明在這裡服刑年份的絕對大小並不首要,首要的是它的相對大小。如果刑期的相對大小不作竄改,叛變還是“上風戰略”,那麼終究兩邊還是會挑選叛變。

囚徒窘境

現在讓我們做一些小小的竄改,幫忙大師更好的瞭解甚麼是囚徒窘境。如果我們把共同合作的服刑年份也改成兩人同服刑2年,成果會如何?固然叛變仍然是上風戰略,但是因為共同合作與共同總收益不異,以是最後的均衡並冇無形成無謂的喪失,嚴格來講這就不能再被稱為“囚徒窘境”了。再假想一下,如果呈現一人叛變,而另一人合作的景象時,叛變方仍然需求服刑一年,那麼此時叛變就不再是上風戰略了,你的挑選將會取決於你對對方信賴程度的考量,如果你堅信對方彙合作,那你最好也挑選合作而獲刑半年,而不是挑選叛變而獲刑1年。此時相同將會變得有效,儘力讓對方信賴你更存眷在對方挑選合作的環境下,你挑選合作的而獲得半年刑期要優於比挑選叛變而獲得的1年刑期,而不是去存眷於在對方叛變的環境下,你挑選合作獲得的10年刑期要劣於挑選叛變的2年刑期。非論是何種竄改,囚徒窘境都不再是囚徒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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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這隻是一個模型,並且略微的點竄都將竄改全部博弈的性子,實際中仍有很多囚徒窘境的例子:

如果你是此中之一,隻考慮儘量使本身服刑年份最小化的話,你會如何選?我信賴大部分的人會挑選“叛變”,確切有太多來由讓人挑選叛變了,比如有人堅信對方會叛變你,而你不肯意挑選合作而服刑10年,以是你挑選叛變而服刑2年。

如果你是此中之一,隻考慮儘量使本身服刑年份最小化的話,你會如何選?我信賴大部分的人會挑選“叛變”,確切有太多來由讓人挑選叛變了,比如有人堅信對方會叛變你,而你不肯意挑選合作而服刑10年,以是你挑選叛變而服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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