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這名搭客的裝束的確就是個小醜!”大副麥克打趣地說道。可不是嗎?最後趕來的這位搭客是個年青人,上身穿戴一件玄色燕尾服,頭上頂著一頂高筒弁冕,這固然有些彆扭但也挑不出太多弊端,隻是接著往下看去,這名搭客腿上清楚穿戴的是條睡褲,並且腳上的皮鞋竟然還不是一對兒的。再看他手中拎著的那隻鼓鼓囊囊的皮箱,蓋子還冇蓋牢,襯衫的一隻袖子和一條褲腿還搭拉在外邊。
“哎呀,真是累死本少爺了!”早退的搭客將沉甸甸的皮箱重重的往船麵上一扔,不住地喘著粗氣,他伸手想從褲兜裡取脫手帕來擦擦臉上的汗水,摸來摸去“咦?如何找不到褲兜了?”內心一邊想一邊低頭看去,這才發明本身腿上穿戴的還是睡褲,“哎!必然是昨晚與朋友們告彆集會酒喝得太多了,一覺睡到淩晨九點,眼看就要誤了返國的郵輪,倉猝之下才健忘了換衣服。”這時他又感覺本身腳上彷彿也很彆扭,從肥大的褲腿中伸出腳一看,連本身都哈哈大笑起來,“本少爺一世英名,竟然會穿了一樣一隻的鞋子。”搭客自言自語的說道。他的這一陣笑聲又引得船上的人再次投來了嘲笑的目光。他也重視到了這一點,朝四周看了單,喃喃自語的說道:“管他呢,歸正這裡也冇有人熟諳本少爺。”
“看來是最後那位搭客來了!”麥克自言自語的說著。然後麥克又扭頭看向不遠處的船長菲利普斯,彷彿是在等著船長最後的號令。
隻是張家老爺子想得倒是挺好,張繼祖雙腳一踏出國門的那一刻,就感覺本身如同被管束好久的家鴿普通,終究能夠自在的翱翔了。歸正張家有的是錢,張繼祖第一站先到了巴黎,待了半年感覺總在一個處所待著實在冇成心機,便定下了一個用一年時候周遊天下的設法,想到就做,因而張繼祖便從巴黎開端,到柏林又到維也納,再到羅馬、雅典,最後坐船穿出地中海北上,達到了斯德哥爾摩,張繼祖本打算著在瑞典遊曆一番後,就乘船跨過大西洋去美洲大陸看看。至於英國,張繼祖感覺英國人不熱忱又過分機器,以是他的打算中直接將倫敦刪撤除了。而大衛·張這個土不土洋不洋的名字,則是張繼祖到了法國後給本身起的,他感覺如許才叫入鄉順俗,隻是有錢的少爺到了那裡都一樣,不會因為你改了個名字就能有甚麼竄改,張繼祖留洋出來將近一年了,本國話倒是說的溜溜的,但是除了每天流連於各種交際場合,結識了一多量狐朋狗友外,他老爹讓他學的真本領但是一件都冇學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