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方予並不想和他說車子的事,持續問著:“是在車行內裡搞的?原車主你曉得是誰嗎?”
“哦,當然了,不會用來乾違法的事的,你放心。”萬方予在電話裡說。
“也冇太多的質料,隻曉得他是個男的,叫譚XX,是某地人,曾經有一輛奔馳車,原車牌是XXX888”
“有甚麼事你彆管,我隻問你,阿誰賣車的是車主嗎?車主叫甚麼名字?”萬方予持續逼問著老二。
萬方予供應的這麼點質料,如果淺顯人還真不好查,但對於老徐來講,有這些質料已經充足了,很快,詳細的質料檔案就出來了,警局的質料當然是最事無大小的,一小我的平生都被詳細的記實在內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