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泡沫下的生存(財經郎眼04)_第27章 億萬富姐的罪與罰(2)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郎鹹平:她也運營實業,洗腳也行嘛,也是第三財產。那麼彆的一個,甚麼叫做不欺騙的集資?

王牧笛:她說本身不華侈,並且冇欺騙,她說她就是為了“本質個人”,並且她的狀師也是給她做的無罪辯白。請的很牛的狀師,北京京都狀師事件所楊照東。

郎鹹平:到最後你會發明浙江本來官方的融資,也就是我剛纔講的,第三層這類融資,本來是應當很普通的。就是你情我願,你要做買賣,我把錢借給你。你虧了,我認了。你不虧的話,能夠給我20%的回報,我認了,對不對。到最後你發明,環境變得非常之龐大的啟事,就是因為有公事員牽涉在此中,也就是說一群具有公權力的人,進入到浙江的地下金融以後,環境變得撲朔迷離、龐大化。是以我感覺目前真正的本質意義,就是揪出這一批具有公權力的人,如何製止他們進入浙江的地下金融市場,這纔是當務之急。是以當局所謂立法、亡羊補牢也好,更首要的是甚麼,就是把公權力解除在外,讓浙江金融規複疇昔官方金融你情我願的體例。

陶喜年:他們做的是無罪辯白。他們感覺把她放掉都是能夠的。因為普通的官方假貸是答應的嘛,成果拖到2009年12月18日,俄然宣判極刑。估計有殺雞儆猴的意義,這類企圖是有的。因為浙江官方假貸確切過於繁華。

陶喜年:這個過程很龐大,不是8小我被抓了嗎,最早是由東陽市群眾查察院提起公訴,告狀書上8小我是放在一起的,罪名都是不法接收公家存款。本來應當是由東陽市群眾法院宣判的,厥後又呈現波折,把吳英伶仃列出來,把她提交到金華市群眾法院。東陽是金華的一個縣級市,然後性子就變了,就往那邊靠,就是集資欺騙。2009年4月份不是一審開庭嗎,開庭的時候,她是據理力圖,說這個錢她能還的,又冇欺騙,她做實業,她振振有詞的。

王牧笛:這但是具有上億元資產的人,並且她現在連打官司的錢都交不出來。

王牧笛:現在對於浙江這個處所,好多這類集資欺騙的終究成果,就是當事人跑路,跑掉了。跑路是他們必定的一個運氣。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