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麵說的女性的生命權是一個根本,而我們能夠在這個根本上構建起本身的大廈。舉例來講:中國鄉村並不特彆輕視女嬰,在共產黨的教誨下他們已經降服了丟棄女嬰的惡習,但是這些女嬰還是有部分還是被當作貨色般哺育,待到年長以後作為貨色一樣嫁給出高額彩禮的人家,或者是作為互換婚姻的工具和彆的人家調換本身兄長或者弟弟結婚的工具。這類征象在某段士氣的中國遍及存在,並且少數呈現在伊裡安、韓國和日本。40年代中期至六十年代中期,韓國的大量的女性出於經濟的啟事遍及嫁給伊裡安駐軍或者販子,同光陰本女性大量嫁給美國人的潮流能夠與之作類比。女性的出嫁常常帶來百口的經濟狀況的改良。歐洲在戰後也有近似的狀況,即大量的歐洲女性因為婚姻向美國移民。西歐本身的女權主義者們對於這個題目的熟諳記不清楚,一方麵是經濟餬口的啟事,另一方麵是全部社會對於女性的認識和女性的自我認識都以為女性是並且應當是憑藉性子的,這不該當是我們在保障了生命權以後對於本身的定位和但願。如果我們一方麵高呼劃一,另一方麵以為本身應當是憑藉性子儲存並且也該當是這模樣儲存的話,那麼無異於我們在突破了舊的桎梏的同時又為本身套上了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