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陸令_第四十六章 命運的第一次會麵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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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條,是增加在條約欺騙罪前麵的條目,普通來講,備案標準是人數很多於30,層級很多於3層。如果滿足120人以上、數額很多於250萬、有前科職員很多於60人、形成嚴峻結果此中肆意一項,就屬於情節嚴峻。

下了樓,陸令問了一下,就帶著白叟去了調劑室。

“這是乾嗎的?”陸令找到一個差人問道:“我是蘇營派出所的,你們看到我們王所了嗎?”

這邊的派出所冇有蘇營鎮那種接案大廳,就是一個視窗,辦戶籍的在耳房。

“安逸啥啊,這趕個大集,這麼多事,過會兒估計遊隊得過來。”趙所道。

“樓下呢,他陪著阿誰老爺子。”

從陸令的兩條拐的警銜上,能看出來是新警,但是遊少華曉得,陸令阿誰眼神,絕對不是萌新應當有的眼神。

...

“這事還真得感激你們,我方纔和打人這個聊了聊,他是有理,但是再有理對方骨頭斷了一根,不賠錢必定得出來。並且出來了,對方還是能要錢,不值當,幸虧你們把他爸帶過來了。”劉警官感激道。

走在最前麵的,是一個頭髮鋥亮、打著髮膠、臉部表麵較著的男人,身高大抵1米75,法度非常妥當,身穿一件夾領的風衣,進了派出所的屋子以後,這位掃視了一下四周,眼神停頓在陸令這邊。

這邊派出所不大,陸令上了樓很快找到了王所。

刑法224條,構造、帶領傳銷活動罪,構造、帶領以傾銷商品、供應辦事等運營活動為名,要求插手者以交納用度或者采辦商品、辦事等體例獲得插手資格,並遵循必然挨次構成層級,直接或者直接以生長職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根據,勾引、勒迫插手者持續生長彆人插手,棍騙財物,擾亂經濟社會次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懲罰金;情節嚴峻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懲罰金。(本條不計入本章字數)

“哦,方纔我還和趙所聊了兩句,這個案子抓緊調劑了吧,你去幫手做做大爺事情,彆讓他想不開,骨頭斷了這類事該賠錢還是要賠一些的”,王所想了想:“你下去幫手一下,他們所現在太忙。對了,讓青山上樓找我。”

這類事情在州裡所很常見,因為人手不敷,偶爾碰到大案子就是忙不過來。前次所裡抓賭,就是找的縣局治安大隊幫手,這回估計需求好幾個派出所幫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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