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典點頭道:“如有此事,霜華也決不瞞我。”歎了口氣,說道:“淩退思這類人,於功名利祿、金銀財寶看得極重,以己度人,覺得天下人都如他普通的重財輕義,覺得他女兒倘若向我討取,我必然不允,反倒著了形跡,令我起了防備之心。彆的另有個啟事,他是翰林知府,女兒卻暗裡裡結識了我這草澤布衣。他悔恨我屈辱了他門楣,非殺我不成。”
“待得醒轉,我手足都已上了銬鐐,連琵琶骨也給鐵鏈穿過。淩知府穿了便服,在花廳中審判,中間服侍的也不是衙門中的差役,而是他幫會中的兄弟。我天然非常倔強,破口痛罵。淩知府先命人狠狠鞭撻我一頓,這才逼我交入迷照經和劍訣。”
狄雲道:“我給人讒諂,若不是丁大哥……”丁典左手搖了搖,要他彆說下去,道:“這是機遇。世事都講究一個‘緣’字。”
“這天早晨,我悄悄捧了一盆薔薇,放在淩蜜斯後樓的窗檻上,然後在樓劣等著。第二天淩晨,蜜斯翻開窗子,見到了那盆花,驚呼了一聲,隨即又見到了我。我們一年多不見,都覺得此生再無相見之日,此番久彆相逢,真是說不出的歡樂。她向我瞧了好一會兒,臉有憂色,紅著臉悄悄掩上了窗子。第三天,她終究說話了,問道:‘你抱病了麼?可瘦很多了。’”
他眼角斜處,月光下見到廢園角落的瓦礫當中,長著一朵小小的紫花,頂風搖擺,很有孤寂苦楚之意,便道:“你給我采了來。”狄雲疇昔摘下花朵,遞在他的手裡。
狄雲道:“說不定他曾跟淩蜜斯說過,淩蜜斯卻不答允。”
“今後的日子,我不是做人,是在天上做神仙,實在就做神仙,必然也冇我這般歡愉。每天半夜裡,我到樓上去接淩蜜斯出來,在江陵各處荒山郊野周遊。我們從冇半分不端方的行動,但是是無話不說,比天下最要好朋友還更知己。”
狄雲道:“是了,那日我冒充要殺你,那獄卒反而大起忙頭,不敢再強凶霸道。”
丁典拿著那朵小紫花,神馳昔日,緩緩說道:“我給穿了琵琶骨,關在牢裡,統統都已想得清清楚楚,淩退思是非要了我的命不成。我如將經訣早一日交給他,他便早一日殺我。但如我苦挨不說,他瞧在財寶麵上,反而不會害我,便是鞭撻折磨,也隻讓我受些皮肉之苦,還真捨不得傷了我關鍵。”
丁典道:“當時我如何猜想獲得?更那曉得這金色的花朵,便是奇毒非常的金波旬花?‘波旬’兩字是梵語,是‘惡魔’的意義。這毒花是從天竺傳來的,本來天竺人叫它為‘惡魔花’,我一聞到花香,便一陣暈眩,隻見淩蜜斯身子晃了幾晃,便即跌倒。我忙伸手去扶,本身卻也站立不定。我正運內功調息,與毒性相抗,俄然間暗處搶出幾個手執兵刃的男人來。我隻和他們鬥得幾招,麵前已烏黑一團,接著便甚麼也不曉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