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是寫給人看的。小說的內容是人。
小說是藝術的一種,藝術的根基內容是人的豪情和生命,首要情勢是美,廣義的、美學上的美。在小說,那是說話文筆之美、安排佈局之美,關頭在於如何將人物的內心天下通過某種情勢而表示出來。甚麼情勢都能夠,或者是作者主觀的分解,或者是客觀的論述故事,從人物的行動和言語中客觀的表達。
在中世紀的歐洲,基督教的權勢及於統統,以是我們到西歐的博物院去觀光,見到統統中世紀的繪畫都以聖經故事為題材,表示女性的人體之美,也必須通過聖母的形象。直到文藝答覆以後,凡人的形象才大量在繪畫和文學中表示出來,所謂文藝答覆,是在文藝上答覆希臘、羅馬期間對“人”的描述,而不再集合於描述天使與賢人。
根基上,武俠小說與彆的小說一樣,也是寫人,隻不過環境是當代的,首要人物是有武功的,情節側重於狠惡的鬥爭。任何小說都有它所特彆側重的一麵。愛情小說寫男女之間與性有關的豪情和行動,寫實小說描畫一個特按期間的環境與人物,《三國演義》與《水滸》一類小說論述大群人物的鬥爭經曆,當代小說的重點常常放在人物的心機過程上。
我寫這套總數三十六冊的《作品集》,是從一九五五年到七二年,前後約十5、六年,包含十二部長篇小說,兩篇中篇小說,一篇短篇小說,一篇汗青人物評傳,以及多少篇汗青考據筆墨。出版的過程很奇特,非論在香港、台灣、外洋埠區,還是中國大陸,都是先出各種百般翻版盜印本,然後再出版經我校訂、受權的正版本。在中國大陸,在“三聯版”出版之前,隻要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一家,是經我受權而出版了《書劍恩仇錄》。他們校印當真,依足條約付出版稅。我依足法規繳付所得稅,餘數捐給了幾家文明機構及支助圍棋活動。這是一個鎮靜的經曆。除此以外,美滿是未經受權的,直到正式受權給北京三聯書店出版。“三聯版”的版權條約到二〇〇一年年底期滿,今後中海本地的版本由廣州出版社出版,主因是港粵鄰近,停業上便於相同合作。
武俠小說雖說是淺顯作品,以大眾化、文娛性強為重點,但對泛博讀者畢竟是會產生影響的。我但願傳達的大旨,是:珍惜尊敬本身的國度民族,也尊敬彆人的國度民族;戰役友愛,相互幫忙;正視公理和是非,反對損人利己;重視信義,稱道純真的愛情和友情;稱道奮不顧身的為了公理而鬥爭;輕視爭權奪利、無私可鄙的思惟和行動。武俠小說並不但是讓讀者在瀏覽時做“白日夢”而沉緬在巨大勝利的胡想當中,而但願讀者們在胡想之時,想像本身是個好人,要儘力做各種百般的功德,想像本身要愛國度、愛社會、幫忙彆人獲得幸運,因為做了功德、作出主動進獻,獲得所愛之人的賞識和傾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