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顧天星丟在床上,拉上落地窗簾,將空調按到27度,靜風扯了扯領口,身上有著難掩的酒氣。
他的臉上有條刀疤,很深很長的刀疤,幾近橫過了整張臉,即便他的鴨舌帽壓得再低,也冇法袒護住。
“你甚麼時候睡著,我甚麼時候走。”
沈思明個頭並不矮,裸足站立就超越一米八,但門外的這小我從始至終都低著頭,還是高出他很多。
翻開門,外頭站著一個帶著身形魁偉的男人,鴨舌帽壓得很低,寬廣的臉龐在路燈下暴露剛毅的光。
十五分鐘以後,一輛出租車停在了這個路口,一個穿戴黑襯衫的年青人下了車來:“風哥,叫我來有甚麼事嗎?”
“我不敷標緻嗎?”
靜風停下了腳步,想了想,拿起桌上的筆寫下的電話,放在了她的床頭:“冇事彆給我打電話。”說完,回身就分開了。
想著想著,顧天星撲哧一聲笑了出來,靜風奇特地看她一眼:“你笑甚麼。”
“六年了,我六年冇有聽到人叫我這個外號了。”他抬起了頭,暴露一雙如同野狼般凶惡的眼睛。
並不是因為她標緻和敬愛,而是這個神采彷彿讓靜風想起了曾經的本身。
顧天星舔著嘴,說著胡話,關於唾罵男人的。靜風閉耳不聞,看著這個充滿孤傲的女孩,第一次有了垂憐的心,見她舔嘴的時候連頭髮都吃進入,無法地坐到了床前,將髮絲從她口中扒開。
很明顯,同性戀的能夠性要大些。
門輕聲的關上了。顧天星腦海中回放著他拜彆的殘影,嘴角翹著:“嘿,真是個難弄的小妖精,跟姐兒擺酷,裝!真裝!”
靜風起家,轉頭:“第一,如果你喜好看人笑,去劇院聽人說相聲。第二,我不記得我有你這個朋友。”
“好久不見了,肥狗。”
沈思明又笑了:“推天然是推不動的,但如果你在鐵球的前麵掏一個坡,你感覺呢?”
“給我個來由。”
窗外的夜逐步變得明朗,透過薄紗的窗簾有種淡淡的藍。沈思明一夜無眠,坐在電腦螢幕前的他沉思熟慮,直到門鈴聲響起的時候,那的目光朝落向了大門。
“以是我才需求你。”
向來淡定的靜風終究不淡定了,夜深人靜,孤男寡女,酒過三巡,無家可歸,他不放心將顧天星交給彆人,但又不成能送到本身的家裡。心下深思了半刻,他拿起手機打了個電話。
“喂!你乾嗎還那麼酷啊,莫非對你的朋友,都是這張撲克臉啊,好歹笑一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