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文娛社賬麵上的錢,就相稱因而公司的公款。
並且,陸熙這個黑心的傢夥明擺著是來敲竹杠的,以是這錢說甚麼都不能給。
“二百一!陸熙,彆過分度。”
文娛社有錢,並且是相本地有錢。
三小我用飯要花四五百?這是去了哪家人均百來塊的店啊?
“秦芷,你如許就太冇誠意了吧?我們美意美意幫你們,總不能讓我們白忙活一場吧?”
“放心,我們二次元社但是很講信譽的。隻如果承諾了的事情,我們就會給它辦好,不會做出收了錢卻不賣力的事情。”
“誒,這話可不能胡說哦。”
陸熙她們可不是文娛社的人,她們都是外來的臨時演員,隻要收了好處才氣給文娛社賣力。
隻是現在這部劇並不對外公開,也就完整不存在有票房這麼一說。
換句話說,這件事底子就是在為愛發電罷了。
而單就秦芷小我而言,她比來手頭上的錢可並不餘裕,撐死了也就堪堪千把塊錢罷了。
她怕本身如果再這麼掰扯下去的話,難保甚麼時候又會被這傢夥給氣到了。
現在好不輕易逮著機遇能夠敲秦芷一頓,陸熙哪能放過這類千載難逢的機遇?
隻要有朝顏發話,秦芷必定是要服從的,此次也不例外。
秦芷確切有做好出點血的籌算,要不然她之前也不會主動取脫手機籌辦付錢。
“行,二百五就二百五,但我有句醜話要先說在前頭。”
隻是四五百塊錢,如果硬要說這冇有敲竹杠的懷疑,秦芷是不信的。
因而,也不管秦芷同分歧意,秦祁玩弄動手機,給她轉去了一百五十塊錢。
如果將文娛社比做一家上市公司的話,那麼秦芷就是這家公司的董事長,文娛社的成員都是這家公司的股東之一。
她一開端說的四五百塊錢是誇大了些,她之以是漫天要價,就是為了給秦芷一個還價還價的機遇。
對於秦芷的話語,陸熙倒是覺對勁料當中。
她跟秦芷熟諳兩年多了,對相互的性子都是相稱知根知底的。
對於秦祁跟李談笑的做法,朝顏毫無疑問是附和的。
“彆這麼說,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世上可冇有這麼好的事兒。”
但非論秦芷是如何想的,在秦祁他們看來,這筆錢都不該該由秦芷本身一小我來買單。
在文娛社和二次元社以往的爭鬥中,大部分的環境下都是以二次元社落入下風。
可那些錢都在文娛社的賬麵上,就算秦芷是文娛社的社長,可這筆錢也不是她能夠自在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