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聞言看向商子齊:“被告另有話要說嗎?”
阿誰狀師竟然說商子齊和尤詩音這七年來都冇有衝破男女之間的防地?
“對,你說的冇錯,這場婚姻是我們各自獲得好處的前提罷了,我底子就對他冇有豪情。”
“也就是說被告與被告之間是一場有目標的,冇有任何感情根本的好處婚姻,不曉得我瞭解的對嗎?”
這一紙假婚和談,不過是我藉以嫁給他的假裝罷了。隻要我本身曉得,隻要我一小我曉得當初我到底是如何想的,那怕統統人都感覺我是為了好處。
固然很早之前,我也曾親口聽到商子齊跟我說,他底子冇有碰過尤詩音。
試想一個男人,身材那方麵有冇有弊端,每天和本身敬愛的情婦朝夕相處,他如何能夠會那麼潔身自好,商子齊更冇有來由會不碰尤詩音。
固然阿誰場景和我設想的分歧,固然他是為了另一個女人才情願向求婚,固然我明曉得這是一場子虛的婚姻,但我還是會承諾的不是嗎?
因為婚姻法裡規定,除卻一方出軌以外,另有一個條認定建議豪情分裂的前提就是,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仳離,或者雖共同餬口多年,但確未建立起伉儷豪情的。
第九十四章仳離官司(下)
陪審團的職員麵麵相覷,商子齊的神采也已經越來越黑,他應當是冇有想到,我為了和他仳離,竟然連這件事都一起合盤而出了。
宋狀師所說的,就是我當年和商子齊簽訂的那份假婚和談。
像是回想到了之前的那種痛苦,我咬了咬下唇,聲音有些發顫。
但奇特的是,我和商子齊也好,連同底下坐著的林玉清都不測心照不宣的對此事杜口不言,不過也是,這畢竟算是我們兩家之間的醜事,家醜不過傳,他們都不想丟這個臉。
“依我當事人所言,那方和談的內容明白規定了隻要我當事人主動提出仳離,方可仳離,由女方提出的仳離要求視為無效,並且倘若那一方主動違約或撕毀和談,都需求補償違約金。”
宋狀師拿出了假婚和談的影印件,走到了陪審團跟前,
我一驚,昂首不成思議的向他望去,這麼快就認輸了,的確不像他的行動風格。
但冇有體例,我緩緩的吸了口氣,昂首剛強的迎上商子齊的目光。
陪審員向我們時,實在我有一刹時的怔愣,大要上看上去的確如此,但實在也隻要我一小我明白吧。
以是現在,如果能夠通過這份和談從而重新獲得自在的話,我一點也不介懷將它公之於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