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小丫頭傲嬌的昂起小腦袋,像一隻高傲的小孔雀似的。
這丫頭,太好玩了!
“我曉得呀!”小丫頭脆生生的道。
還記得他們當初第一次・・・
現在算算,是差未幾快二十年了。
那天,她跟著大哥出去玩兒,半路又溜走了,一小我瞎逛著走遠了,冇想到竟然趕上了一個渾身狼狽的男孩。
“甚麼意義?”男孩問。
“身為具有高貴品德的小百姓,不是應當踐行雷鋒精力麼?忘我奉獻!”
男孩比她哥小一點,唇紅齒白的,固然臉上有些花了,衣服也有些臟了,但也袒護不住他那一身的氣質和神韻。
“我覺得你是好人啊!”小丫頭這話,是非常的直白,“不助紂為虐,是每個百姓必須具有的高貴品德!”
“我如何曉得走哪一條路啊?”小丫頭滿臉迷惑的說。
他們家如何就冇這麼風趣的丫頭呢?
自從那次他被拐以後,家裡就給他每年都安排了一次曆練,偶然候是在鄉間,偶然候是在城裡,乃至,另有些時候是在奇奇特怪的處所。
“酬謝啊!”小丫頭脆生生的話出口,男孩樂了,這丫頭太風趣了!
“為群眾辦事,我曉得呀!”小丫頭說,隨即又道:“但是大哥哥,你不是群眾啊!你看看你,身上隨便一件衣服,都老貴老貴了。老祖宗說過:劫富濟貧,懂不?”
不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