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傑從不會考慮,這統統的統統,所獲得的成果,是因他從小到大的作為,乃至在病院主動毆打人,纔有的自作自受。
自我檢驗,向來不存在於他們這類人身上。
那特地留下的眼睛,就是證據,也代表他的絕對歹意!
不,切當來講,是首要目標!
因為,他們貧乏共感情!
租戶田芳,是直接參與者,雖未插手暴力事件,但是,必然程度上,也幫忙事件引發了重視,引發了顫動,才被方傑,當作了抨擊的第二目標。
多管閒事是嗎?覺得本身是好人嗎?
更冇法體味,甚麼……纔是真正的人!
如果故意抨擊,對方傑來講,不難發明,畢竟,方傑手裡,有母親的遺產,芳華中介房產公司,當作便當。
那麼,我就讓你,永久記著,在不該有的幫忙中,人生,如何萬劫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