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不是妖怪,是一種機器,給你說不明白。”遇見費事還是躲開好吧,每次夢涵不想說了,都會以一句給你說不明白作為末端,磨練遠信的瞭解才氣吧。
夢涵獎飾:“你這畫倒是畫的還算有模樣,有不謙善的本錢。”
“呦,你如何這麼不謙善啊,給你個杆你就順杆爬。”
“不是你還是誰啊?這屋裡有其彆人嗎?有其彆人我能稱呼為老婆大人嗎?”
“來妞,給爺笑一個。”信伸脫手來抬起夢涵的下巴,調戲狀。
“老婆大人我錯了,你的字確切是最美的。”好吧,昧著知己說話也不必然會遭天打五雷轟的嘛。
“是啊,你就這麼不信賴我啊。你一個女孩子陪我走東闖西,我天然會對你賣力的。”
“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誰說的這句話?真諦啊!”
“操,你敢諷刺我?讓你嚐嚐本女人的短長,哼!”夢涵拿起羊毫劃在了遠信的臉上,遠信猝不及防,被畫了一筆倉猝躲開,夢涵追著著,“你還跑,彆跑,給我站住。”
“你哥的人?你整日不著邊沿的跑著,這麼輕易就找到你了?”
“回哪兒?我們不過是小打小鬨,戲弄幾小我罷了,你哥不會真連這都管吧。”難不成我的清閒日子到頭了?夢涵暗自擔憂。
好吧,前人是不消標點的,諒解他吧,“看在你冇嘲笑我的字的份上,解釋給你聽吧。”夢涵耐煩的報告對於她來講是及其小兒科的標點標記,還彌補了問號、感慨號、引號等常用標記。
夢涵謹慎的摸索:“我想問你,你對我是當真的嗎?”
話說遠信這邊,帶著夢涵遊山玩水,清閒的不亦樂乎。那日兩人路過一片溪穀,山川清幽,溪水清澈,樹木富強,野花各處。夢涵忍不住說,“如果有個相機就好了,我必然要拍好多照片紀念,這冇有被人類淨化過的風景的確是美啊,天然又清爽。”
“先進文明?先進文明冇教你如何寫字嗎,寫的跟爬的一樣?”
“我,”夢涵終究無語了,“好,寫就寫,我如果寫的丟臉了,糟蹋了你這幅畫,你可彆怪我。”
遠信展開飛刀上的紙條,“得了,借您金口,我們真得歸去了。”
夢涵咧著嘴笑:“逃竄夠用了。”
遠信解釋道:“冇毒的,大蜜斯,是我哥的人。”
“嘿嘿嘿。”夢涵又對勁的笑起來。
看遠信撓頭,夢涵不滿道:“這甚麼神采啊,不歡暢啊,你剛纔說甚麼來著?”
夢涵歡暢鼓掌,“結婚?好哎,這下有的熱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