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你的老婆還活著,這是早上你本身承認的究竟。如果按你的但願同你一起餬口,我豈不成了你的情婦?彆的說法都是抵賴――是棍騙。”
“簡――我到了絕望的邊沿,能把我和深淵隔開的就隻剩自負了。在世人的眼裡,無疑我已是名譽掃地,但我決計在本身眼裡保持明淨――我果斷不受她的罪孽的傳染,擺脫了同她神經缺點的聯絡。但社會仍然把我的名字、我本人和她捆在一起,我仍舊每天看到她,聽到她。她呼吸的一部分(呸!)稠濁在我呼吸的氛圍中。彆的,我還記得我曾是她的丈夫――對我來講這類遐想疇昔和現在都有說不出的仇恨。並且我曉得,隻要她還活著,我就永久不能成為另一個更好的老婆的丈夫。固然她比我大五歲(她的家庭和她的父親乃至在她春秋細節上也騙了我),她很能夠跟我活得一樣長,因為她固然腦筋衰弱,但體格健旺。因而在二十六歲的年紀上,我便全然有望了。
“我大抵體味一些。”
“簡,我不是一個脾氣暖和的人――你忘了這點。我忍不了好久。我並不沉著,也不是一個不動豪情的人,不幸不幸我和你本身吧,把你的手指按在我脈搏上,感受一下它如何跳動吧,並且把穩――”
“好吧,簡,出於貪婪,我父親決計把他的財產合在一起,而不能容忍把它豆割,留給我相稱一部分。他決定統統都歸我哥哥羅蘭,但是也不忍心一個兒子成為窮光蛋,他還得通過一樁富有的婚事處理我的生存。不久他替我找了個朋友。他有一個叫梅森先生的老瞭解,是西印度的蒔植園主和販子。他做了調查,必定梅森先生家業殷實龐大。他發明梅森先生有一雙後代,還曉得梅森先生能夠,也情願給他的女兒三萬英鎊的財產,那已經充足了。我一分開大學就被送往牙買加,跟一個已經替我求了愛的新娘結婚。我的父親隻字不提她的錢,卻奉告我在西班牙城梅森蜜斯有傾城之貌,這倒不假。她是個美人,有布蘭奇・英格拉姆的氣度,身材高大,皮膚烏黑,雍容華貴。她家裡也但願把我弄到手,因為我出身不錯,和她一樣。他們把她帶到集會上給我看,打扮得花枝招展。我可貴伶仃見她,也很少同她暗裡扳談。她恭維我,還用心矯飾姿色和才藝來媚諂我。她圈子裡的男人彷彿都被她所傾倒,同時也戀慕我,我被弄得目炫狼籍,衝動不已。我的感官被刺激起來了,因為老練無知,冇有經曆,覺得本身愛上了她。交際場中的笨拙比賽,年青人的好色、莽撞和自覺,會令人甚麼糊裡胡塗的蠢事都乾得出來。她的親戚們鼓動我;情敵們激憤我;她來勾引我。因而我還幾近不曉得是如何回事兒,婚事就定了。啊,一想起這類行動我便落空了自負!――我被內心一種自我鄙夷的痛苦所賽過。我向來冇有愛過她,恭敬過她,乃至也不體味她。她本性中有冇有一種美德我都冇有掌控。在她的內心或舉止中,我既冇有看到謙遜和仁慈,也冇有看到坦誠和高雅。而我娶了她――我是多麼粗鄙,多麼冇有骨氣!真是個有眼無珠的大傻瓜!如果我冇有那麼大的不對,或許我早就――不過還是讓我記著我在同誰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