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黃粱玉枕[第3頁/共3頁]
“今晚到此為止吧,彷彿冇甚麼好東西。”顧漫累了,伸了個懶腰。
金陵是六朝古都,這裡的好東西應當各處都是。隻不過,倒騰這些東西的人,學問不高,又不肯意學習,就算好東西在眼皮子底下襬著,也認不出來。
葉天點頭:“最多五十元,這東西,劃得太短長了。”
“拿走拿走。”攤主揮揮手。
葉天笑了,這就是逛鬼市的壞處。東西買下來,彆人嘲笑,就即是在本身給本身添堵。
“一萬?彆開打趣了!”葉天點頭,回身要走。
如果是買來保藏,那還稍好一點。
當代人利用玉枕,直接跟頭髮打仗,當然產生“不潔”的各種弊端。
“完嘍完嘍,七千塊,買個鬨心的玩意兒,被騙了被騙了……”
他的鑒寶,既看寶貝本身代價,也看寶貝蘊涵的意義。
中間的人轟笑,采取這類加價體例,黑臉膛較著是在欺負人。
攤主有點著慌:“東西你買下了,從速拿走,我得收攤了。”
他的內心已經近乎沸騰,這那裡是撿漏?的確是“撿錢”。
“我冇錢,你七千買的,我可要不起。”葉天說。
葉天看出,這是和田玉,年代長遠,光彩暗紅,必定是老東西,但一定是好東西。
圍觀的人一散,攤主從速捲包走人。
“這東西,七千塊貴了,他奶奶的,明天早晨中邪了,非得跟人家杠價。我買甚麼不好呢,非得買它……”
比起“掌中跳舞”的趙飛燕,不遑多讓。
葉天對印章的筆法很熟諳,應當屬於清朝乾隆體。
葉天伸出了右手食指,對方不敢信賴:“一萬?”
對方語氣不善,也就算了。
葉天歎了口氣,把高唐鏡放下。
葉天交了五十元錢,把玉把件放入口袋。
如果是無知者覺得“玉養人”,非要枕著這類古玉枕頭睡覺,那就費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