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之女_111阿琰猜錯了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鄭琰道:“甲之蜜糖,乙之砒霜,我看來是福,或許人家感覺是禍呢。人各有誌啊。”

“哪個廟裡冇有冤死鬼呢?”鄭琰不乎隧道,“擔了名兒一定就得不了好——隻要不存了阿誰心,名聲壞一點於諸王也冇甚麼不好。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宗正嚇了一跳:“真是他?”

說出這話刑部尚書差點被趙王給瞪死!

到了大正宮,天子見麵就是家暴,凡是能撈到東西,都往趙王身上砸:“畜牲!禽獸!豬狗!”歸正趙王就不是小我類。

鄭琰笑吟吟地問:“贓那邊?”全部事件中,妙處所就這裡。齊王實有劣跡,就稱不上栽贓。而消逝供奉、雕版並未尋見,也不算是“贓”。

趙王,隻能做這塊遮羞布。

宗正來了,倒免得他再擔憂了,直接麵對究竟吧。

用秦王話說就是:“作案之民氣機周到,如果是兒臣,如何會留下這麼大馬腳?臣為親王,怎會留意府中一草一紙?焉知彆人府中冇少東西呢?兒臣叨教賢人,可知宮中內庫有多少東西?與賬麵是不是符合?”秦王如許說也是有掌控,很多事情都是瞞上不瞞下,秦王曉得,天子一定就曉得。秦王還舉了例子出來,比方“和買”貓膩,比方把守堆棧耗損。

“這到底是誰乾呢?阿唐,你看呢?”於薇歪著腦袋咬著指甲模樣非常敬愛,問題目卻一點也不成愛。明顯,她這麼問毫不是會商社會版八卦,清楚是想要會商出一個成果來,都進入本日要聞版塊了。

Ps:明天會餐,得有點晚了。

“這事兒不能就這麼算了啊,弄到後,齊王犯法,飛書案就是無頭公案了?”李莞娘不天真天真,曉得此事不小。

唐乙秀拍膝讚歎:“善哉斯言。”

趙王死咬著不肯認罪,眾臣無法,上報聖裁,竟是無一人肯沾手。天子也不想再查了,直接判了:齊王去處不端,降為郡王;趙王心有鬼蜮,降為郡王。

鐵證如山,供奉屍都城趙王彆業中間,天子另遣人搜彆業,於四周發掘出燒掉雕版、埋起來未用完油墨多少,另有甚麼好說呢?從刑偵角度來看,毀屍滅跡,燒燬證據,又或者是作案,都不會離犯法分子熟諳環境太遠,那樣不便利。即便想著要遠一點,也必然會挑選一個他占有上風處所——趙王那慘白回嘴“兒就算是要做,也不會離把柄彆業中間”是不建立。

秦王媽可還活著呢,固然隻是個秀士,何如有個親王兒子,天子那邊按月算,每月還能打個照麵兒。為了兒子,女人但是能發瘋。另有趙王母親,阿誰也是世家女,背後能量也不小。天子能夠不信賴趙王,趙王母親淑儀倒是能證據麵前睜著眼睛信賴兒子冤枉。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