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誌二十二歲的時候,還是個擺地攤的大仙呢,冇房冇車,吃了上頓冇下頓,插著袖筒蹲馬路的小青年一個。
緩緩說道,“公然射中定命,不曉得是我找到了他,還是他找到了我……”
那天,有個老頭拜托他到縣郊的一個小鎮子裡,幫手看看家裡的小孫子是不是中了邪,整天到晚地學狗吠。
淩誌當時就眯了眼――這小小的山林裡頭,難不成還藏著高人不成?
哦,對了,她……姓賀!剋日傳聞賀家內鬨,莫非……
淩誌不曉得她經曆過甚麼,被人搜過影象,竟然還能存活下來的人,他之前也是聞所未聞,並且,她還曉得道術,還會那樣精美的陣法。
淩誌這內心直犯突突,忙避開視野,點頭,“好……”頓了下,又道,“那啥,你,你彆說話了,你現在氣體混亂,張口輕易導致魂體不穩,不便利我做法。”
哪想到,還冇到家門口呢,家裡的老婆子俄然捏著個紅包跑出來,急倉促地對他說道,“老頭子,你看,大仙的賞錢冇拿呢!”
老頭一看,公然是他給淩誌的報酬,從速拿過,追回了村口,但是四下一瞧,哪還能看到阿誰閒逛悠的年青人的身影。
窮鄉僻壤的村民們多數思惟封化,一見到這年青人竟然真的把發了瘋的小子給救活了,立即將他奉為上賓,恭恭敬敬地好像見到了大神。
竟然是個五步迷魂陣,精美又不易讓人發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