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督林泰曾的設法,既然銀子有限,就不要強求買太好的兵艦,退而求其次買一兩艘便宜的二手貨,再拿剩下的銀子完成之後果為經費不敷而擔擱了的兵艦改裝打算,如許做性價比最高。
此中最短長的莫過於法國的1898式速射炮。彈重262公斤卻仍能達到3發/分的可駭射速,並且炮重輕、射程遠、精度高,各方麵都可謂完美,充分揭示出了法國人獨步天下的火炮設想才氣。
“最好有如許一種兵艦,她既有很強的火力和防備,能夠編入主力艦隊參與正麵決鬥,航速又有不比新式防巡慢多少、能夠追上受傷逃竄的日艦,如許的話,困難就迎刃而解了。對了,如許的兵艦應當還能用於破交和庇護航路,因為打得過她的兵艦追不上她,而追得上她的兵艦卻又底子不是她的敵手......”,提督林泰曾麵帶苦笑地慨歎道,卻不曉得本身其實在偶然中提出了“戰列巡洋艦”的觀點。
固然已經不是第一次利用優化服從,但此前根基都是針對的單一型兵器,過程簡樸、晉升也相對較小,而兵艦這類複合型的兵器可就不一樣了,前後足足花了李暉三十多個小時的時候,而其機能較之原型的晉升幅度也遠超李暉最後的估計,即便目前體係科技樹相乾科技的進度都還在公元1890年之前(汗青上的發明時候則遍及為1900年之前)......
劉步蟾固然一貫膽魄過人,但是實際的困難卻擺在那邊,讓他不敢等閒采取鄧世昌的發起,“正卿的意義是采辦兩艘最大航速在22節、起碼是20節以上的高速防巡?可現在歐洲列強的軍器禁售還未消弭,如許新式的兵艦,我們獲得哪兒去買啊?何況,大東溝時我們分兵能夠獲得奇效,那是因為日本水兵用的還主如果黑火藥爆破彈和有煙發射・藥、同時又冇有能跟定鎮二艦對抗的鐵甲钜艦,我方的硬氣力占有絕對上風,就算分出一部分力量也不必擔憂主疆場頂不住;可下一次決鬥的時候,日本人恐怕已經全麵改換了新式彈藥,就算還是不如我們,差異也不會太大,而他們速射炮數量和兵艦總噸位的上風卻比大東溝時更大,再加上他們還具有了比定鎮二艦更加強大的新式裝甲巡洋艦‘普拉特艦長’號,如果我們還是故伎重施,很能夠主疆場就會因為氣力不敷而被仇敵擊敗,而主疆場打輸了的話,所謂的奇兵另有甚麼意義呢?正卿啊,你剛纔也說到了,我們的兵艦航速比日本人慢很多,一旦敗北,那就是全軍淹冇啊!以是正麵作戰是必然要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