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輕若塵埃_第十章 (5)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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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親媽就在邊上,林薇總不能公開唱反調,一句多餘的話都冇說,自發得粉飾的很好。

成果卻冇有,他隻是說:“在我眼裡,你老是小女人。”

“就當我站在大廳最後,”他不笑了,可貴用如許當真的語氣說話,“你看這那邊,不管答覆甚麼題目,就當是對我在說,”

“慢點慢點,”他在她身邊坐下,輕拍她的背,“你一個小女人,弄成如許。”

她細品他的言下之意,笑問:“是不是接下去你又該叫我走了?”

她接過來,往落地窗邊的沙發上一坐,仰開端一飲而儘,喝得太急,嗆了一口。

她不曉得再如何說下去,終究逞強:“我怕我不可。”

白日,林薇自發三頭六臂,在統統人麵前保持著一張主動地笑容,夜裡,一小我回到旅店房間,去洗手間,鎖上門,洗掉臉上的妝,看到粉彩順著水流走,鏡子裡的人變得慘白倦怠。好了,這纔是我,她對著鏡子說,這纔是她實在的麵孔,也是她最馳念陳效的時候。

“包含扯謊?”她又問。

“陪我做好人。”他答覆。

就在這個時候,手機響了,是莊伯寧的號碼。林薇忘了其他,立即接起來,不曉得會聽到好動靜還是壞動靜。她底子冇想到說話的人竟然就是陳效本人。

“晚岑嶺冇過,路上很堵,必定來不及。”他卻如許答覆。

這一次,神通泛博的王俊是不成能再呈現了,陳效的代表狀師換成了本地一間大狀師行的合股人莊伯寧。跟王俊恰好相反,莊狀師是個和和藹氣的瘦子,打扮不甚講究,辯才彷彿也不好。見過第一麵,林薇幾近對他不抱但願,直到去了差人局,莊伯寧旁征博引、插科譏笑、套近乎拉乾係的工夫輪番上場,才讓林薇對他全然竄改。他援引了《槍支辦理法》第十三條的但書規定,以為陳效持槍事出有因,並且還是在綁架這類極度環境下,情節明顯輕微,且社會風險不大的,不該以為是犯法,而是遵循其他有關規定措置,最多也就是充公涉案槍支,警告,外加罰款就完了,看辦案警官的態度彷彿也買賬,可點頭點了半天,最後不知為甚麼還是冇有同意他們的保釋申請。分開警局,莊伯寧仍舊很悲觀,但他的設法畢竟隻是一種最抱負的成果,警方會如何認定,還是得等彈道闡發的成果出來才氣曉得。

“你現在想起來我是女的了?”她橫了他一眼,話說出口卻又感覺有些含混不清的意義,怕是又要被他捉去話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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