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拍著胸脯奉告方晴,我確切是把林天豪那狗日的打了,並且我會庇護她,誰如勇敢欺負她,我雷少東第一個不平。
在我去南嶺讀大學的時候,媽媽跟一個叫沈三萬的結婚,他也有個女兒的,比我大兩歲,叫沈佩佩,她脾氣不好,常常欺負我,我週末都不敢回家。
從那晚今後,方晴就搬到了爺爺的房間住,不過偶爾間她還是會來陪我一起睡。
我立即肯定,那鄙陋男就是林天豪,比及方晴走後,我立即帶著猴子他們跟上了那林天豪,在一個冷巷子口,我們包抄,把他圍住了。
當我上高中畢業的時候,迎來了家庭的最大變故,當時方晴已經從大學畢業返來,老爸給了她一筆錢,讓她在我們市裡開了個旅店,叫清江大旅店,旅店被方晴運營的很好,買賣很紅火,我上高中時根基上不缺錢,隻要我問她要,她都會給我。
偶然候我倆伶仃在家,我不敢跟她坐在一起,常常看到她穿戴薄薄紗裙,一雙美腿露在內裡,光嫩的肩膀上掛著細細的吊帶,我都會心猿意馬。
一看到這,我就明白方晴為甚麼活力了,我頓時肝火中燒,頓時打電話給了我的同窗賊禿子、小巴佬、烏龜子、小豬頭、癩皮狗、蛤蟆皮等等,讓他們明天下午放學等著,一起去高中找個阿誰林天豪的算賬。
情書是個叫林天豪的人寫的,內容齷蹉非常,甚麼“我愛你,我想與你共赴巫山”等等,上麵姐姐批了一句“臭地痞,大混蛋”。
方晴拍著我身上的灰塵,體貼的問我是不是去打鬥了,還是被誰打了。
放晴比我大三歲,是父親戰友的女兒,她父母在一次車禍中歸天,成了孤兒,最後爸爸接下了扶養她的權力。
當方晴曉得我被如許的姐姐欺負後,就到南嶺來看我,帶我去玩,給我買衣服,讓我隻能在她身上感遭到家的暖和。可好景不長,有一早晨,我正在睡覺,沈佩佩醉醺醺的回到家,她不知如何摸到了我的房間來,我像在做夢似的,竟然把她給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