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幾時,侍衛領著一名年約三旬的男人倉促而來。那人頭戴瓜皮帽,身著黑綢短袍,一見李智雲,便如同哈巴狗般屁顛顛地奔上前來,臉上堆滿了奉承的笑容,點頭哈腰地施禮道:“楚王殿下,小人乃樂蟠縣主簿沈長貴,吳縣令命小人引領您前去探視犯人。”李智雲微微點頭,淡然地:“沈主簿,有勞了。”沈長貴一聽,趕緊說不敢,隨後伸手做“請”狀:“王爺,這邊請!”
回到縣衙後,吳縣令叮嚀部下馬上升堂,一時候,大堂內繁忙起來,衙役們各司其職。待統統籌辦伏貼,李智雲隨吳縣令步入大堂,隻見堂下已經跪著一男一女兩小我。男人是板橋堆棧的伴計,神采嚴峻;而那女子,李智雲並不熟諳。她約莫三十出頭,身著素白衣裙,麵龐白淨,眉眼間很有幾分風味,隻是現在眼中含淚,顯得楚楚不幸。
縣衙坐落在縣城東南的一隅,縱橫交叉的幾棟房屋,構成了一座獨立的天井。全部縣衙被一大片鬱鬱蔥蔥的樹木環抱,顯得尤其清幽。一行人浩浩大蕩地穿過大門,踏入了這座意味著權力與公理的殿堂。
李智雲的目光落在張正身上,悄悄點頭,以眼神表示他不成頂撞。張正見狀,雖心有不甘,卻也隻能單膝跪地。吳縣令見狀,便不再膠葛此事,轉而將目光投向那兩名苦主。他問道:“你們倆誰先說?”
王五論述結束後,堂上世人紛繁交頭接耳、竊保私語。吳縣令再次拍響驚堂木,讓世人溫馨下來。然後,他將目光轉向張正,問道:“被告,本官問你,你姓甚名誰?擔負何職?”張正瞥了他一眼,冇好氣地答道:“楚王府司馬張正。”
吳人傑聞言,神采更加陰沉,不悅地:“王爺,下官深知您珍惜部屬。但張正殺人一事,證據確實,理應依法科罪,此事不容含混!您雖貴為王爺,卻也不能超出於朝廷律法之上!”
李智雲聽罷,沉默半晌,道:“就算那把刀是殺死周義的凶器,可你想過冇有,張正為甚麼要殺周義?他的殺人動機是甚麼?”吳人傑聞言,答覆道:“據店中伴計所言,張正與周義曾產生過狠惡的爭論。”
一旁的蔡虎聽了,瞋目圓睜,大聲嗬叱道:“猖獗!你如何說話呢?!”
蔡虎怒不成遏,衝著吳人傑的背影破口痛罵道:“你這個胡塗官,竟敢對王爺如此無禮,是不是活膩了?!”罵完以後,他回身對李智雲道:“王爺,跟這類人講事理的確就是白搭口舌。要不,我帶人衝進大牢,將張正救出來,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