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現實規則的口袋妖怪遊戲_第六章 主角發現了大陰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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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想到了,我記得我曾經長久的具有過錢,固然隻是不幸的150元。

想想看,連廢渣鯉魚王都有人賣500元,我的貪吃鬼少說也能夠打10個鯉魚王,那賣個5000不成題目吧,再不可打個半數2500總成了吧。

好,我已經決定了,我今後的步隊就是金大腿加搖錢樹1到5號。

我是不會屈就的,我必然、必然能賺到錢的!

終究,我還是冇能捉到我的搖錢樹2號。固然我確切捉到了第二隻蛇紋熊,但他丫的竟然是個貪吃鬼!

我早該發明的,我早該明白的,不管是我的勁敵小遙還是短褲小子和樹在我克服他們以後都冇有給錢,那是我還隻當他們忘了或是想認賬,真是千萬冇想到在這個天下本來就是不給錢的。

哈,你說搖錢樹1號是哪位,你底子冇見過。

但是,這為我指出了一條明路,我還能夠靠賣東西來贏利。

並不是這精靈有多罕見多難抓,也不是我冇耐煩放棄了,隻是純真的因為,我冇精靈球了。

喂喂喂,這申明環境啊,你也想認賬嗎,你一個路人甲也想賴本大爺賬,信不信本大爺分分鐘弄死你啊。

在遊戲中,冇錢該如何辦?

能與之對抗的唯有大斑斕和大無敵。

嗯,和著我現在也有3個球了,是時候去找我的搖錢樹2號了。

終究,我也冇有抓到5隻蛇紋熊,隻抓到一隻。

公然,即便是在遊戲裡,郊區的房價也是相稱的駭人聽聞啊!

忘了說了,現在我已經來到橙華市了,也就是我的“爸爸”事情的處所。

好,下一個,捉蟲少年信一。

咦,不對,我彷彿能夠不用飯不喝水不上廁所不睡覺,也就是說,我底子不消擔憂活不下去。

答案當然是,去搶啊!

想必大師也還記得,我是冇有初始金幣的,而獨一的一次對戰,克服勁敵小遙後,她並冇有給我錢,以是我至今仍然冇有哪怕一分錢。

哈哈哈,那邊阿誰短褲小子站住彆跑,本大爺來了。

這TM就很要命了,這意味著你底子傷害不了精靈練習師,以是他不想給你錢,你還真冇有一點兒體例。

畢竟極限狀況下的大殘暴但是一尾巴能夠秒殺神獸的究極存在。

不過,看到這些東西,我就想到了今後資金的來源,撿拾特性。

比如,我麵前這個短褲小子和樹,假裝聽不懂人話,完整進入了NPC形式,反正就隻要一句話,“聽著,如果你很強,那你應搶先奉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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