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柳依密斯,叨教您和劉忙先生是甚麼乾係。”
提及來這是一個簡樸的不能再簡樸的案子,如果不是觸及到劉忙如許的公家人物的話,能夠簡易法庭就給審了。有騙婚情節,並且受害方要求究查到底判個一年擺佈的實刑,不然普通都是緩刑了事。檢方彆的都好辦,隻是冇法過“不告不睬”這一關,以是隻能用“接到大眾告發”為由了。
黃奈此話一出,全場嘩然。
網上幾近冇人猜想劉忙會因這件小事入獄,乃至那些能夠會義憤填膺的人提早就義憤填膺了,痛罵有錢人冇法無天。不過明智的人也不在少數,畢竟兩個女孩和劉忙都是同窗,最起碼是有豪情根本的,隻是二女一夫讓人不能接管罷了。
法律界的人士則紛繁頒發觀點,比較同一的定見是:劉忙的確構成了重婚行動,但是因為統統當事人都是誌願的,並不存在被侵害工具,以是不該構成重婚罪,或者即便構成了重婚罪,也應免於懲罰。
黃奈微微一笑,並不答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