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太擠,我們坐專車!”
“是網校。”
剛被人坑,表情不大好,小成把本身往沙發上一扔,有氣有力道:“有人想買你網校的股分,出20倍的代價。”
“啊甚麼啊,就是剛纔咱倆說的網校的事情,咱倆不是一人出50萬嗎?我占51%,你占49%,有人要買你那49%的股分,出1000萬,你賣不?”
丁校長從辦公桌前麵轉了出來,湊到小成臉中間,問道:“你是說――現在有人就要出一千萬買我的股分?是網校的股分,不是繁星的吧?”
最為糾結的反而是丁校長,患得患失。最後還是做瞭如許的安排,劉忙以500萬采辦丁校長手裡的35%的股分,另出500萬增資,成果就是公司註冊本錢由100萬變成了600萬,小成占此中51%穩定,劉忙前後花了1000萬,占35%,而丁校長彷彿是最大的贏家,她固然隻占了14%的股分,但獲得了起碼500萬。
路邊等了不到兩分鐘,一輛破普桑就停到了麵前,洋賊一臉幽怨的從車窗裡看過來,明顯很不對勁小成把他當司機。
“因為我話已經說出去了啊。”小成當真道。
第一天插手補習的文小成,滿打滿算,大抵在課堂裡呆了兩個多小時,被全班同窗毆打一頓以後,便落荒而逃,捧首鼠竄的跑到了校長辦公室。
甭說是劉忙以20倍的代價買股分了,哪怕就是白送人家三成乾股都不虧!隻要劉忙的大名插手公司的股東名單,這件事要傳出去,公司的身價立馬就不一樣,今後不管還是融資還是公關合作,背後就有個大背景!
本來躺在沙發上,丁大媽上來就抱,這如果莉香俄然出去,如何解釋?
按照股分構成,文小成應當擔負董事長兼校長,劉忙擔負監事。以人家劉忙的身價天然冇興趣監事一個小小的網校,以是小成終究可覺得所欲為了。不過從法律角度講,小成本年隻要15歲,屬於限定民事行動才氣人,還不能擔負公司的法人代表或董事,即便成為公司股東也隻能在監護人的代理下停止。
“但是……”丁校長也躊躇了。
此次肯定了,一個尚未註冊的公司,就有人對股權感興趣了?
甚麼環境啊,這才敲定這件事不到2小時的工夫,股分就飆升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