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王,你每天都寫字嗎?”她有些獵奇地問道,看牆角放著那麼多的宣紙。
“嗬嗬,那我得好好寫――”梁曉素笑著說,“爭奪寫個絕世之品給你保藏!”
梁曉素寫的是楷體,很端方,很有筆力!固然好久冇寫了,看得出她的功底很踏實!
隻是上了大學後,就很少再練字了,插手事情後就更冇有如何寫過了!她都不記得本身最後一次寫字是在甚麼時候,至心有些日子冇摸過羊毫了。
他總感覺本身很老土,不會彈鋼琴不會講英文,不懂那些個小資調調,平時就愛寫寫字,打打拳,聽聽音樂,丫頭是他最愛的女人,但是,他們之間的差彆是非常龐大的!起首是生長的環境分歧,他出世在一個艱苦的年代,一個平窮的家庭,青年期間經曆過上山下鄉,他少年期間的生長是與磨難相伴的!
畢竟好久冇寫了,手都有點顫栗!
“你不準笑我――我寫得不好――”她弱弱地說道。
“丫頭,我本來想著派車去接你,但是還不到時候,隻能委曲你本身打車過來,”李成鑫吻了吻她的額頭,說,“這個時候的車子不好打吧?”
她還向來冇有看過他寫字,隻是傳聞他喜好書畫,喜好書法,明天她竟然要做一回他的禦用書童,她內心還真有些受寵若驚了!
小時候梁曉素在姑姑家倒是跟著姑父練了一陣子,當時候姑父為了帶著表哥丁華明練書法,也讓她跟著一起練,兩小我有個伴兒,也有個比較和合作。
但是看著李王那模樣,她又不好回絕!
“哦,那你也會寫字了?”李成鑫很吃驚地看著丫頭,冇想到她還真是懂的!
她把羊毫從筆架上取下來,往硯台裡加了一點點酒,然後拿起硯台中間的墨汁,倒了出來,接著用中間的小龍墨研磨了一下,房間裡馬上充滿了墨汁的香味兒,另有白酒的醇香。
“我也想――”她羞怯地說道,頭深深地埋進了他的懷裡。
“丫頭――”他拉起她的手,一下子把她攬在了懷裡,“讓你受委曲了!”
一整套古色古香的書廚和桌椅,牆壁上掛著一副字,寫得龍飛鳳舞的,很有藝術氣味,貌似不懂書法的人普通看不懂的,但是這四個字梁曉素還是看懂了:海納百川。
“天”字寫完後,梁曉素內心就讚歎了:李王的字和他的人一樣,很有本性,大氣,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