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依曾,這也是個有主意的,前年家裡有人給提了一門婚事,因為她不樂意,竟然一氣之下一小我到省會去找她姑姑。一向到家裡給退了婚事,這才返來。你想想才一個十四歲的孩子,就如許膽量大。如果傳聞了這件事,一個想不開,還不曉得會闖下甚麼亂子呢?到時候一氣之下又離家出走了該如何辦?你出美意反倒是害了這孩子?
鄭大娘見金華強決計已定,本身冇體例推讓,就隻好順水推舟,對兒子說:“既然是小金他哥的一片美意,你就臨時收下吧!更今後了掙到錢,可千萬記著要還人家,啊!”
你們也彆曲解,小金現在已經有她本身的家庭,現在她也冇有把依曾帶走的籌算,不會對你們的家庭形成甚麼影響的,而我,在得知mm另有一個流落在內裡的孩子時,也隻是出於親情,想急於的幫忙她和阿誰扶養她長大的家庭,來彌補因為我的父輩而形成的遺憾。剛纔在說話上,能夠衝犯了你們,還請你們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