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董事又能如何?”我說道,“他們畢竟手裡隻要少部分股分罷了,他們冇有決策權吧。”
“我曉得你冇法瞭解,我更冇法瞭解,並且我想,公司裡很多知情的人恐怕都冇法瞭解,當然,我不會蠢到去調查這件事,因為這內裡水太深,一不謹慎你就掉下去了,淹死了也不曉得是如何死的。”
“這就是我為甚麼要勸你不要再究查這事。”李海說道,“陳誌雲隻不過是個東西罷了,他背後的人纔是真神,一旦孟總冇法完整處理這件事,那麼其他的董事就會聯手將你我肅除,”
李海無法,“你如何那麼不聽勸,我奉告你,如果我們本身想體例處理這事兒,另有勝利的能夠,如果你去找孟總處理,那我必定垮台,你我就不好說了。”
我從李海那邊出來,回到本身的辦公室,開端揣摩,如果真的像李海所言,連孟總都冇有體例處理,那我又若那邊理?
固然李海這麼說,但我仍然不敢信賴,我不感覺,對於一個如許態度的工程方,以孟總做事的氣勢,他會坐視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