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既叮嚀我們從命權益,
是以他們在家庭中扯謊,在社會中扯謊,在教會中扯謊。
基督徒的熱誠
一個好基督徒租彆人的屋子住,當房東收房的時候決不回絕遷徙;
現在屬神的人竟提及謊話來,豈不是變態的事?
“你們作仆人的,要驚駭戰兢,用誠篤的心折從你們肉身的仆人,彷彿服從基督普通。”(弗六章五節)。
“在上有權益的,大家當順服他。因為冇有權益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以是順從掌權的就是順從神的命,順從的必自取科罰。”(羅十三章1、二節)。
妖怪是“扯謊的人的父。”(約八章四十四節)
我們以為他們如許作是不公道的,
一個好基督徒在校裡必然不犯校規;
彆的有些極光榮的事他們卻一點不覺得恥,
或許有人說,“不信的人既不以扯謊為光榮,那樣他們聞聲基督徒扯謊,當然也不會以為熱誠了。我們扯謊又有甚麼乾係呢?”
這個天下真是一個不守法的天下。
“你們為主的原因,要順服人的統統軌製,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前二章十3、十四節)。
在作事的處所要從命辦理的人,
如果每一個基督徒都看扯謊像盜竊行淫那樣光榮,
很多基督徒也像世人一樣,以這些事為熱誠。
到處我們能夠瞥見這類究竟。
可歎!可歎!
我更不忍再看著神的名因他們受辱,
恰是因為這個原因,不信的人不以本身扯謊為熱誠,
若不是用權益來製裁束縛,就冇有幾小我肯主動的守法。
並且該當立時誠誠篤實的承認本身的弊端,
“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世人,也都要以謙虛束腰,相互順服。因為神反對高傲的人,賜恩給謙虛的人。”(彼前五章五節)。
基督徒也是在這類環境裡長大起來的,
還不該當受世人的斥責麼?
一個好基督徒上班決不早退,也不早走;
在黌舍裡要從命師長,
一個好基督徒作買賣決不偷稅;
另一個啟事是很少有人經驗他們,使他們曉得扯謊是熱誠。
乃至在神的事情上還扯謊,
但在教會中我們卻極少聞聲有人奉告信徒說這些事是他們的熱誠,
謊話是他所仇恨的。
人不守神所定的法律,也不守人所定的法律,
王明道|基督徒的第一個熱誠是扯謊
一個好基督徒在晚間決不駕駛不燃燈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