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嵐說完便走了,我都忘了本身是如何走出咖啡館的,隻曉得劈麵而來的熱氣讓我感覺昏沉有力。
因而我們在開打趣的時候順手拿了兩張A4紙寫了欠條,我還抹了口紅在大拇指上按了個指印。
結婚前劉嵐掐著財務大權,結婚後劉嵐做的還是很好的,不再辦理我們的經濟狀況,但是妹兒跟著她,我們每個月會上交三千。
我寂然問了一句:“我如果不簽呢?”
厥後孃家的老屋塌方,我跟沈洋說,娘野生了我這麼多年不輕易,看能不能拿出這筆錢來給故鄉建個屋子。
“曾黎,你好好想清楚吧,想清楚了給我打電話。”
我舒緩一口氣。
當時候的我真的很愛沈洋,一個能大手一揮就給我二十六萬的男人,應當是在乎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