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麵的大抵內容,是我主動提出和華辰風仳離,並且誌願放棄統統財產和對孩子的扶養權。
節製我的人拿了我抄的字,當真讀了一遍,又和A4紙上列印的比對了一下,確認無誤,這才讓上麵的人把我的眼睛矇住,把嘴堵上,然後把我的手腳都綁了,車持續往前開。
如許會讓華辰風恨我,因為林南的究竟是真的,我和蘇文北也確切有傳聞。
“大老闆說了,這小我你們要看好,千萬不能讓她逃出去,一週今後,老闆會讓我們來帶人,如果人不在了,我們就一把火燒了這裡。”
顛末這一起上的思慮,我已經沉著下來。隻要活著,就冇有事,統統的曲解,今後都能夠說得清。
我本來就是一個小人物,冇有人會一向記得我。孩子又小,過了幾年,他對我的影象也會被時候沖淡,直至完整消逝。
我腦筋裡並非冇有其他的設法,我想過俄然往內裡衝去,然後奉告統統人,救我孩子。但我不敢冒這個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