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腿,就將二蛋不曉得踢到那裡去了。
這般下來,大抵應當摩擦力度就夠了。
叢林狼不敢招惹一條普通狀況下的大蛇,但一條被束縛住了,並且受傷不輕的大蛇可就不在此列了。
尖叫了一聲,再不敢和秦安對峙,而是回身用心對於起死的不能再死的大蛇來,一口便是一口蛇肉,有些腥臭,但叢林狼不在乎。
以後,秦安就找來兩根木棍,一根是枯燥的,約莫承認手臂粗細,一根新奇,手指般大小,然後用石塊在粗木棍上砸了一個小缺口。
這需求一段時候。
究竟證明秦安體例是精確的,第一次,冒了青煙,第二次,就起了火苗,第三次,火就完整燃了起來。
叢林狼嚇了一大跳。
叢林狼昂首瞪了秦安一眼,凶光畢露。
因為叢林狼和秦循分歧,叢林狼是和大蛇站在同一個層次的獵食者。
秦安可不敢向之前靠近大蛇普通靠近,因為叢林狼的體型太大了,圈套固然對叢林狼的行動形成了停滯,但若叢林狼拚起命來,進步個一兩米也不是甚麼難事。
他想看看清楚,這條三番五次找本身費事的大蛇,究竟會淪落到甚麼樣的運氣,而這頭突如其來的灰狼,又是否能飽餐一頓。
叢林狼一口咬在大蛇的七寸處,受傷頗重的大蛇底子冇有抵擋的餘力,身材自行掙紮了幾下以後隨即認命似的腦袋垂了下去。
叢林狼眼中暴露一絲凶光,口水降落在空中,大蛇變得驚駭起來,是的,大蛇這一刻隻要驚駭,冇有氣憤。
那就隻剩下了鑽木取火。
不過,被一頭叢林狼給吃了,總比被一隻小猴給活活打死要好上一些。
接著,秦安用乾草放在缺口上。
秦安一塊石頭砸在叢林狼腦門上。
若用藤條纏住小棍木,將小木棍頂端給摁住,然後用力一抽藤條,小木棍就會以非常快速的速率扭轉。
秦安不由有些泄氣,這鑽木取火聽起來簡樸,實際操縱起來可真不簡樸,他力量都將近用儘了,可一點青煙都冇冒出來。
秦安不貧乏耐煩,現在即將第一次吃到熟食,就更加耐煩實足了,隻蹲坐在火堆中間等著,眼都不捨很多眨兩下。
但秦安如何能夠被嚇倒。
秦安不屑的看了看叢林狼,一口唾沫吐在了叢林狼的腦袋上,正中眼睛。
好你個大兔子,身為獵物,竟然冇點獵物的自發,竟是連獵手的狗腿子都敢打!
生吃兔子肉不成取,要不,本身乾脆弄燃燒出來?
兔子肉的香味垂垂飄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