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雨涵出於獵奇心,嘻嘻一笑也拿起雞毛來謄寫了幾個字,結果也不是很好,可比羅士信的都雅多了,薑鬆瞄了一眼,曉得諸葛雨涵隻要略加練習,絕對會寫出一手好的鋼筆字,畢竟羊毫字就好,那鋼筆字能不好纔怪。
作為後代人,當然曉得要想把字謄寫好,必須先把羊毫字寫好,隻如果羊毫字寫得好的人,其鋼筆字也絕對是非常好的。
薑佩芝當真看了看薑鬆,利誘不解的道:“鬆兒,你甚麼時候琴彈得如此好了?你不是不愛好這東西,都有好多年未見你碰過了。”
“鬆哥,這真能寫字啊!”
“鬆兒,馳念瑩瑩?你這孩子,瑩瑩才走幾天,就思念如此。”
再冷傲,狷介的女孩,一旦麵對心中喜好的人,那冷若冰霜的麵孔早就煙消雲散,諸葛雨涵也不例外,薑鬆在偶然中采辦了她,這本就對薑鬆心生好感,加上這幾月來,感受薑家的溫情,讓諸葛雨涵有一種家的感受,特彆是這幾日和薑鬆打仗下來,傾慕之情早生。
薑鬆固然冇有學過古箏,到這期間後也從未摸過琴,但不代表薑鬆就不能彈古琴,畢竟音樂都是有共通的處所。
薑鬆內心也明白,這雞毛固然綁上了羊毫杆,可謄寫起來還是不如如後代的鋼筆,稍稍有點象是在用圓珠筆謄寫,當然,在行筆時還是完善,不過能如許薑鬆已經很對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