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不怕道:“不是,太燙了。”
但是,他身上的銀子有限,隻好睡在馬車中,偶然就在叢林中隨便找些吃的來充饑,還好此時恰是陽春三月啊,樹上另有些果子能夠吃,之前看到小說裡的那些大俠放蕩不羈,自在來去,是多麼的蕭灑自如,但是,誰能奉告哥,這些大俠經濟來源從哪來的呀?
”啪“
王金童道:“掌櫃的對咱那麼好,咱如何也得給他嚐嚐啊,再說了,你不曉得,今後這個任炳會為朋友而死,哥最佩服如許的人了。”
這是一個年紀不大的少年,他身影逆光而立,一身絳紅色底色的金絲鑲邊長袍邊角放肆的隨風蕩起,腰間配著的人間少有的純粹血玉。
王金童趕快把盤子一扔,飛身迎了上去,金不怕趕快把盤子接住,拿起筷子開吃,他道:“這但是你不要了啊。”
王金童點了點頭,俄然把盤子搶了過來,道:“你行啊,哥把這菜喂狗也不給你吃。”
哦,本來此少年就是太子趙德昭啊,但是此人又是誰呢?王金童見此人二十多歲,身穿灰袍,腰繫黑帶,足蹬皋比靴,長得棱角清楚。
光靠吃些果子如何能處理溫飽啊,王金童饞得不可,終究,想到一個彆例,就是向飯店借灶,本身做菜吃,至於那些食材,他靠刷盤子和教掌勺的技術,竟然一道吃著就來到汴梁了,並且還吃得挺好。看來人饞誌短啊,體例老是被逼出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