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當暴君_第七十五章 噁心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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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條,乃是洪武天子朱元璋命禮部公佈的黌舍禁律十二條的第一和第三條。

所謂“生員”,指的是顛末各級測驗入府、州、縣學者,通名生員,習稱秀才,亦稱諸生。

大明朝建國的洪武天子本來是想給讀書人一點兒虐待,畢竟這些貨們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一個個兒的都是些高分低能的貨品,不給虐待,還不十足餓死?

人家大明朝的文人就是那麼尿性,先從麵瓜開端來,讓牛逼的心生警悟,最後被朱老四來了個靖難之役,成果都曉得,一個誅十族下來,讀書人又特麼消停了!

你說這些東西們有多腦殘吧,你削藩也靠譜點兒吧?

文中指瞭然崇禎收取商稅就是與民爭利,全部江南號稱“一城出觀,無不知複社者”,影響力也越來越大,垂垂有向北方伸展的趨勢。

要說大明的文人們滿是坑,那較著是不對的。

老朱給的虐待不成謂未幾:

被此人給噁心壞了的崇禎天子很氣憤――你想乾甚麼?節製官員,把持朝政?玩甚麼白衣宰相的伎倆?朕這天子要不要讓給你來當?!

按照錦衣衛的密報,此人手上應當有很多南邊官員的把柄,乃至於南邊官員拿這傢夥底子就冇甚麼好體例。

天啟六年的時候,這孫子參與了姑蘇抗稅暴動,撰寫了《五人墓碑記》,把魏忠賢一眾閹黨痛罵了一番。當然,這貨是以也出了名了。

明白了吧?這些貨就算是犯法了,都他喵的跟老百姓們的措置體例不一樣,很有些要先辭退某籍後再審判的意義。

更操蛋的是,這貨還廣收門徒,交友權貴,擺明車馬地直指崇禎不該該殺周延儒、侯恂等人,指責崇禎重用閹黨,開征礦稅――此亡國之兆也。

1、生員事非乾己,勿輕訴於官;2、軍國政事,生員勿出位妄言。

對於大明朝的文人墨客,崇禎的確不曉得該如何描述他們。能夠最貼切的一句話應當是我客歲買了個表吧。

鬥到最後的成果很較著,冇有人辦事兒,崇禎在把本身掛到老歪脖子樹上的時候,一個伴隨的文官大臣都冇有。

當然,如果這些貨品們隻是冇事兒瞎**發發牢騷,崇禎天子這會兒也犯不上活力。

起首,這些貨品們是不征稅的,名下的地步商店都不征稅!

倒是厥後,倪元璐舉家他殺,算是給大明朝的讀書人們留下了最後的那麼一點兒臉。

至於那篇《祭周公文》,人家也完整有來由以本身是不清楚周延儒等人所犯法過來停止脫罪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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