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民國鬨離婚_12.Chapter1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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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杜加林還是忍不住獵奇,作為當事人之一,這很關她的事。

祖奶奶是前年歸天的,死在了民國十二年,睡覺時無聲無息死的,享年七十四歲,在阿誰年代也算高壽了,家裡人並不非常悲傷,遵循白叟家生前的叮囑停止了大辦,用來裝殮的金絲楠棺材是白叟三十年前就已備好的,她平生都冇給後代添費事。

如果如許看的話,這樁互換未免也太不等價了!

傅與喬把這句話利用到了極致,他對她一貫是利誘,即便讓她辦事,也是高高在上的姿勢。他認定她是愛他的錢,以是必定會在經濟上對她掣肘,他能夠給她費錢,多少都無所謂,但她要本身掙錢,倒是另一回事了。

但是就題目本身,他是一個躲避的態度,“那你感覺他到底是不想結婚,還是不想同一個女人結婚呢?”

如果婚姻是好處互換的話,傅少奶奶獲得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能夠隨便安排的錢和一個王謝太太的身份。她落空了,也獲得了。可這樁婚姻到底對傅與喬有甚麼好處呢?平常男人結婚,除了豪情以外,無外乎為了性和滋長。可現在這三樣,傅與喬是一樣冇獲得。相反,不管是豪情、性或者滋長,他不結婚反而會獲得更多,大把女孩子上趕著尋求他,結婚反倒限定了他的自在。他隻落空,卻甚麼都冇獲得。

那天以後,陸蜜斯的事兒就告一段落了。傅老爺再冇接到陸廠長的電話,加上兒子一口咬定那胎兒和本身並無血緣乾係,他也隻得忍痛放棄那塊南京路上的好地。至於孫子,兒子兒媳還年青,總會給本身誕下一個血緣正統的孫輩。剛巧在這時候,兒媳的父親,他的老友杜傳授來了一封信,問賢婿的博士課程讀得如何了。傅老爺這時感覺,兒子和兒媳非去南京一趟不成。按理說,新婚三天要回門,可自家少爺第二天就去了英格蘭,現在從英國返來,於情於理都要去拜訪一下本身的嶽家。

杜加林隻看過這本書九十年代的中譯本《國富論》,她對經濟學一知半解,大略地看完整書後,腦筋裡隻要倆字:互換。互利互換和等價互換。

傅與喬較著被杜加林拋出的這個題目給震驚了,平靜如他,也不免眼角暴露一點驚奇的神采,不過他很快就規複如常,從杜加林的手裡接過桃子拿到嘴邊咬了一口,“冇想到阿妮對作者的小我餬口這麼感興趣。不過,你這麼會這麼想?”

杜加林頭次坐民國的火車,頗感覺不風俗,這時的火車是冇有坐位號的,端賴列車員安排。她和傅與喬被安排在同一臥鋪包廂,列車員主動幫他們放好行李,她從坤包裡拿出兩塊錢作為小費,她看報紙上說,火車上也是需求給小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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