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刑部策問[第1頁/共3頁]
兩人再次合計,把很多縫隙都堵上了,陸承啟纔回到皇宮當中,連夜寫下聖旨。他冇想到,監察司也是以更加龐大了,模糊有成為第二個錦衣衛的意義。
周延華不在乎手中權力的大小,此人有著高貴的節操,為的是身後留個雋譽。這類人,實在所求更大,但陸承啟樂得幫他,塑形成這個異時空的包彼蒼。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馬克思也說過:“如果有100%的利潤,本錢家們會挺而走險;如果有200%的利潤,本錢家們會鄙視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潤,那麼本錢家們便會踩踏人間的統統!”這句話很赤裸,但也很實際,它是貿易的寫照。如果激起了本錢主義,大順朝還會不會重蹈覆轍,成為浩繁王朝中,滅亡的一個?陸承啟思考了好久,好久……
刑部衙門,是離皇宮最遠的,前人驚駭刑部的不祥氣味,壞了風水,因而便把刑部隔得遠遠的。這也苦了陸承啟,他出行向來不靠畜力或肩輿,都靠雙腿走路,走了半天,才堪堪看到刑部的匾額。
王彥宸見到了刑部衙門,才稍稍鬆了口氣。那晚的刺殺,弄得他狼狽不堪,現在都有點草木皆兵的神經質了。在加強了侍衛力量以後,王彥宸才稍稍定了心。
在填飽肚子麵前,甚麼仁義品德,都是鏡花水月,不堪一擊。正所謂“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冇有水的舟,再快也跑不了。
不過陸承啟還是非常謹慎,限定了監察司的拘繫權,唯有刑部出具證明,或陸承啟下旨,他們纔有權拿人。不然,監察司就像一頭放出樊籠的老虎,四周咬人了。
周延華愣了一下,拿起一張蓋過大理寺印章的案子,指著用硃筆圈出來的處所,說道:“此案,乃行刺親夫案。此案疑點重重,陳李氏嬌小一女子,如何殺得了身高七尺的丈夫?所用凶器竟然是一把簪子,實在讓人費解。更何況冇有人證,隻要物證。狀告人乃她小叔,結案後陳李氏一家良田五十畝儘歸她小叔,陳李氏卻鋃鐺入獄,不久抱屈死在大獄。留下一雙後代,整日被叔叔虐待,這天理安在?”
先前刑部油水之以是足,是因為刑部尚書隻要在天子麵前吹吹風,便能促使一件案子重審,而重審的主官剛巧就是刑部尚書。隻要辦理夠了,那裡另有案件翻不過來?
陸承啟一馬搶先,走入刑部衙門當中,卻見周延華正在辦事,他也不打攪,在一旁察看。在這裡要說說大順朝的刑部,與汗青上的刑部職能又有所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