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到春半雨身處譚家大宅的後院,也就是譚蓉的內室地點。房舍、天空都黑漆漆的,隻要一串串大紅燈籠,收回妖異的紅光,明滅不止。他身上還穿戴新郎的衣服,正在儘力逃,想要擺脫甚麼。他的身後咚咚作響,跟著神采慘白中透著青灰,七竅流血的新娘譚蓉。
也不知為甚麼,他們都有不實在的感受。或者,是都有預感會落空對方,以是儘能夠的和順相對,做統統感興趣的事,相互之間的豪情愈發濃烈,彷彿把平生的愛意全數稀釋在這些日子裡似的。但,發乎情,止乎禮。
這時,譚蓉也發明瞭突入者,尖叫著撲了過來,誓要把情敵撕成碎片。索瑪才適應進入彆人之夢,一時來不及反應,但春半雨奮不顧身的擋在她麵前庇護,令譚蓉不得不收回爪子。幾次三番過後,譚蓉發了瘋,滿頭青絲變白,煞氣沖天!
隻是春半雨仍然住在縣城核心的小莊子上,固然半個多月的時候裡都冇再出事,但他仍然不放心。他需求肯定譚蓉不再鬨騰,今後會永久的分開他的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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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蜜,一聲一聲
但大巫打斷他,“不消跟我說出了甚麼事,隻聽我說。我如許做,並非人之將死,會有一些善念,而是我不能讓粉碎了我心血的東西還存活於世!這是抨擊!奉告你們,我向來就不是為了財帛,譚家家資,我都捐了給善堂。我做出貪財的模樣,是為了不讓人思疑,不讓人發明我實在的目標。譚蓉是應惡而生,天生具有暗中的力量,並且她心有天下間最激烈的凶性,這類人若以秘法煉化,就能讓我成為最強大的巫師,能夠一言以生,一言以死,任誰也何如不了我。我發明譚蓉的存在那天,的確歡暢壞了。可惜我不能強行帶她走,以是我設下圈套,她身上的情蠱,她的陰婚,她想鎖死春半雨在身邊的慾望,都是我幫她完成的。這統統,都是要最後把她帶到這血蓮之地,埋骨於此,細細鍊化。但是,我低估了她的執念,反被她操縱。十幾天來,我們一向纏鬥,到底我輸了,一身巫力油儘燈枯。但我也不能讓她快意,即使我會死得渣子也不剩下,也必然要她滾迴天國去!”
統統,都遵循大巫所說的做了。
“你還冇有答覆我,要不要跟我走。”在這告急關頭,站都站不住,隨時能夠完整泯冇在黑暗中,春半雨卻俄然說,“這麼多天,我實在一向想問,但是我朝不保夕,不敢再提出如許的要求。現在,我不要你答覆了,因為我不想帶走你。好好活著,索瑪。聽過一首西北的情歌嗎?”春半雨神采和順地唱起來,“連就連,你我相商定百年,倘若九十七歲死,何如橋上等三年。我不曉得人有冇有循環,有冇有來世,有冇有永久,以是我不曉得我能影象多久。但索瑪,我會愛你一百年。起碼一百年,不會變。”說完,他鬆開了索瑪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