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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刺有五,以應五臟。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內而疾髮針,無針傷肉,如拔毛狀,取皮氣,此肺之應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擺佈前後,針當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三曰關刺;關刺者,直刺擺佈,儘筋上,以取筋痹,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或謂淵刺,一曰豈刺。四曰合穀刺。合穀刺者,擺佈雞足,針於分肉之間,以取肌痹,此脾之應也。五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深內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腎之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