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_第22章 臟氣法時論篇第二十二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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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病者,腹大脛腫,喘咳身重,寢汗出,憎風;虛則胸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取其經,少陰太陽血者。

肺病者,喘咳逆氣,肩背痛,汗出,尻陰股膝髀月行足皆痛;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乾。取其經,太陰足太陽以外厥陰內血者。

病在肝,愈於夏;夏不愈,甚於秋;秋不死,持於冬,起於春,禁當風。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於庚辛;庚辛不死,持於壬癸,起於甲乙。肝病者,黎明慧,下晡甚,半夜靜。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補之,酸瀉之。

肝病者,兩脅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虛則目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取其經,厥陰與少陽。氣逆,則頭痛,耳聾,不聰,頰腫,取血者。

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此五者,有酸楚甘苦鹹,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堅或軟,四時五臟,病隨五味所宜也。

夫邪氣之客於身也,以勝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堪而甚,至於所生而持,得意其位而起。必先定五臟之脈,乃可言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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