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乾係!痛苦我一個,幸運全村人,值。”
如此深思著,不知不覺地沉甜睡去。天矇矇亮時,他臉上感到了一絲涼意,便咕噥了兩聲,把上麵的異物拂去,但覺手上黏糊糊的,竟和臉頰粘在一起,使力一拽,頓覺生疼。
厥後,跟著光陰稍長,才垂垂地靠近他,伸出鼻子在他身上聞一下,然後把臉上的皮肉皺起,暴露一副不成捉摸的神采。看來,它在淩客身上嗅出了一種特異的味道。
“如何哄的?”張支書站起家來,環顧了下重新變得喧鬨安寧靜的夜景,驚魂甫定後,才扣問起環境。
“爸,你不是想發財嗎?有話說:‘要想富,多跑路’。”
它也變得遊手好閒,整天和叉河屯裡的彆的野狗拉幫結夥,到處亂竄。因為體型龐大又勇猛善戰,很快成了群狗的頭領。
“滾!”張英使力跺了他一腳,再不睬他。
“好了,你說說咱這麼早去乾嗎?”
“淩鬆華,就讓怪物吃了我吧,這事兒你就彆插手了!”
“這太好辦了,誰給它肉,它就和誰好,比人類好處。你若美意把手中的肉拱手送人,他不但不知感激,見你樂善好施,就借得你美意的缺點,打算著把你生生咬死,再食肉寢皮。”
“好個毬!長八個爪子,還帶毛刺。如何樣,你還想和他去約會咋的?要不,我給你代個信兒,讓他爬到咱家來喝兩杯,弄半的人肉給他嚐嚐?”
淩鬆華感覺好笑,看來淩客又詞不達意了,他曉得原話是多修路,他記錯了一個字兒。
他斜眼望了下身邊的張英,隻見她嘴角流著睡涎,身子俯臥且佝僂著,腦瓜子頂在枕頭上,睡姿醜惡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