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你去旅店劈麵的馬路,你走疇昔,免得大寒天打出租。”
安迪心底深處一向有一個疑問,她媽媽是瘋子。又是個要飯的,她究竟是如何活到三歲的。為甚麼冇餓死,冇凍死,冇病死,冇被車來車往撞死,也冇被人拐賣,至今看看。身上也找不到小時候留下的傷疤。除大難不死以外。另有甚麼其他解釋?包太“寧要乞食娘,不要仕進爹”一言既出,安迪驚呆了。影象中統統殘存的片段清楚掠過腦海。安迪悔怨地發明,本來她記取了太多瘋顛的片段,卻將那些叫作“母愛”的互動冷視了。稀缺的有關母愛的影象中,彷彿都是媽媽喂她吃東西。好吃的都給她吃,而阿誰時候媽媽的臉是普通的。媽媽的笑容也是普通的,媽媽的眼裡隻要她,看不上野男人。另有,她記得一床破被子。她和媽媽常常鑽在破被子裡曬太陽捉虱子,非常暖和。本來她也享用過母愛,因為這本性。她得以存活下來。本來瘋媽媽仍然是好媽媽。
真喜好這個答覆啊。(未完待續。)
隻是,眼下,安迪與包奕凡的乾係被設定為吵架分離狀況。是以包奕凡非常煩惱,必須鬼鬼祟祟地給兩個敬愛的女人發簡訊,才氣製止穿幫。而這兩個女人又奪目非常,他為此絞儘腦汁,大打時候差。包太自發得高超,得知安迪的衣服大多來自阿瑪尼,便極力要求去阿瑪尼逛逛,出來就大手筆地給安迪買衣服。等安迪出來試穿,她就從速給兒子發簡訊打電話地傳達最新動靜。一看安迪出來,她立馬放動手機,或者嗯嗯啊啊找個藉口說是彆的人。安迪看出蹊蹺,當作不知,任包太持續儘力穿越功課。
不管包奕凡如何驚呆,兩個女人走到一起了,並且出門逛街去了。可包太嘴上說老公的事兒不影響她甚麼,一起上卻三句內裡倒是有兩句是氣憤地提到那不要臉的小妖精,她最愛的是安迪未幾嘴,點頭聽她說,還陪她墮淚。這類事兒,好強的包太不敢多跟兒子說,也死要麵子不肯在親朋麵前說,她寧肯每天戴著電燈膽似的鑽戒裝胡塗。即便有一兩個死黨,她實在忍耐不住的時候說上幾句,對方隻要一口頭表示憐憫,她就受不了:她一潑婦,怕過誰來,她得意其樂著呢。
“唉,你真是好孩子。實在我兒子像我,對人好,就一根筋好到底。哪天你如果做了我兒媳婦,我不知會多歡樂,早晨睡覺做夢都會笑出來。你還是送我到路口就歸去吧,他爸也是老狐狸,保不準旅店歡迎跟他說了我也住在那旅店,他會在門口埋伏,看我哪個朋友在幫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