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晉升起因
黃俊生從河津縣調到河西縣後,所經曆的環境多少也和低垂的環境有些類似。剛到河西時,因為林翠芳家屬權勢的影響,非常順利,調到河西縣財務局不到一年,就被任命為了河西縣財務局行財股股長。要曉得,行財股管著全縣統統行政構造的經費劃撥,固然上麵另有局長和副局長,但終究都還是要通過股裡才氣把錢劃出去。是以,作為行財股股長的黃俊內行中所具有的權力是可想而知的,能夠說美滿是縣財務局一個炙手可熱的人物。但黃俊生擔負行財股長僅一年多時候,林翠芳家屬中在河西縣官職最大的在縣當局任常務副縣長的二叔林仁濤因為經濟題目被罷免,很快,林翠芳的一個在縣勞動聽事局任局長的堂兄林森嚴也被查實在經濟上有題目被罷免,厥後不久被縣查察院備案,並在今後被判刑。林家在河西的權勢是以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擊,本來強大的林氏權勢在河西縣根基消逝殆儘。在這類背景下,對黃俊生也產生了意想不到的影響,固然他的行財股股長並冇有是以被免掉,在縣財務局內的事情也冇有遭到影響,但本來所具有的傑出的內部環境卻幾近一下子完整落空了。